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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岭矿业(000655)关于召开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008-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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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08年6月25日上午九点在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 有关事宜具体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2008年6月25日上午九点 2、召开地点:本公司五楼会议室 3、召 集 人:本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采用会议现场投票的表决方式 5、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08年6月20日,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2)因故不能出席的股东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受托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及 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 1、公司2007年度报告; 2、公司200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200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公司2007年度财务报告; 5、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公司续聘公司200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公司修改《重大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8、公司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9、公司200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10、增加公司2008年读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议案1、2、4、5、6、7、8经五届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见公告2008-009号; 议案3经五届八次监事会审议通过,见公告2008-010号;议案9经五届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见公告2008-018号; 议案10经五届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见公告2008-019号。 三、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和证券账户卡;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证券账户卡。 (2)法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持股凭证; 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3)异地股东可以传真、信函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 2008年6月23日至2008年6月2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3:30。 3、登记地点 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中埠镇。 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 四、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 邮政编码:255081 收 件 人:王 新 杨瑞山 电 话:(0533)3088888 传 真:(0533)3089666 2、会议费用 出席会议人员食宿、交通费自理 3.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 五、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附件、授权委托书 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时间:2008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有效。 特此公告。 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〇八年六月三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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