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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岭矿业(000655)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购买资产方案获得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复的公告 2008-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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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购买资产方案获得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近日收到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增发有关问题的批复》(鲁国资产权函[2008]39号),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购买资产方案已获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 同意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岭矿业")非公开发行不低于3000万股,不超过5,000万股股票,用于收购山东金岭铁矿(以下简称"金岭铁矿")的召口分矿、电厂和部分土地厂房等辅助性资产,标的资产评估核准值为128,232.92万元,其中:召口分矿评估核准值为120,077.55万元。金岭铁矿以其拥有召口分矿40%的权益、电厂和部分土地厂房等辅助性资产,评估核准值为56,186.39万元,认购发行股票总数的50%,即不低于1500万股且不超过2,500万股,发行价格为金岭矿业董事会公告前20个交易日金岭矿业股票均价,即21.64元/股,该等资产价值超过认购金岭矿业非公开发行总量的50%部分,作为金岭矿业对金岭铁矿负债或由金岭矿业使用募集现金进行购买;其他特定投资者以现金方式认购50%增发股份,认购价格根据市场询价结果确定且不低于21.64元/股,募集资金由金岭矿业用于购买剩余召口分矿60%的权益,评估核准值为72,046.53万元。若募集资金不足收购相关资产,缺口部分由金岭矿业自筹资金弥补,若有剩余,则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8年3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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