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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岭矿业(000655)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08-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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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08年2月13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2008年2月24日上午9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九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九名,其中独立董事三名,董事张相军先生、赵能利先生因公出差,未能亲自出席会议,书面委托董事贾立兴先生代为出席会议,行使表决权,并签署相关文件。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07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0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07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议案 2007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216,458,567.96元,母公司净利润216,458,567.96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96,455,565.83元(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调增年初未分配利润48,202,958.09元),累计可供分配利润120,003,002.13元,提取盈余公积后,年末未分配利润为108,002,701.92元。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分配、不转增。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了公司续聘200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为我公司2008年度审计机构。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了公司修改《重大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将《重大交易决策制度》的第十四条修改为: “第十四条、公司对除本制度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外的其他交易,达不到第五条的标准,但达到下列标准的,由董事会表决通过: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以上,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帐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 (二)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主营业务收入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 (三)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万元; (四)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 (五)交易产生的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万元; 上述指标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绝对值计算。”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了公司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将“独立董事津贴每人每年3.5万元(含税)”调整为“每人每年5万元(含税)”,其他不变。 该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从2008年1月1日起执行。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3票 8.审议通过了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召开的议案 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上议案1至议案7尚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8年2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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