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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达股份(000652)200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08-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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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本次会议无增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一)召开时间:2008年6月10日 (二)召开地点:天津泰达环保有限公司报告厅 (三)召开方式:现场投票方式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主持人:董事长刘惠文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一)出席的总体情况: 股东(代理人)10人,代表股份500,467,51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33.92%。 (二)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出席情况: 股东10人,代表股份80,759,25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5.47%。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预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刘惠文先生、孟群先生、吴树桐先生、许育才先生、李波先生、邢吉海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选举罗永泰先生、线恒琦先生、徐春利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其中: 1. 刘惠文先生获500,467,510股同意,占与会有效股份的100%,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2.孟群先生获500,467,510股同意,占与会有效股份的100%,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3.吴树桐先生获500,467,510股同意,占与会有效股份的100%,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4.许育才先生获500,467,510股同意,占与会有效股份的100%,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5.李波先生获500,467,510股同意,占与会有效股份的100%,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6.邢吉海先生获500,467,510股同意,占与会有效股份的100%,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7.罗永泰先生获500,467,510股同意,占与会有效股份的100%,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8.线恒琦先生获500,467,510股同意,占与会有效股份的100%,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9.徐春利先生获500,467,510股同意,占与会有效股份的100%,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预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马军先生、路雪女士、于际海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公司工会委员及控股子公司工会主席联席会议直选监事为赵庶心先生、于洪先生。其中: 1.马军先生获500,467,510股同意,占与会有效股份的100%,当选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2.路雪女士获500,467,510股同意,占与会有效股份的100%,当选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3.于际海先生获500,467,510股同意,占与会有效股份的100%,当选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王江涛先生、王春刚先生 (三)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出席人员资格、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二○○八年六月十一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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