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S*ST中辽(000638)2008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08-4-22
|
中国辽宁国际合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 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中国辽宁国际合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于2008年4月1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08年4月21日在沈阳市和平区中华路126号公司9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如期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1 名,代表股份66,3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2.86%,其中,非流通股股东及股东代表1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股66,3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2.86 %;流通股股东及股东代表0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股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董荣生先生委托总经理薛立强先生主持会议,公司部分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及高管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辽宁德民达功律师事务所林巧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 提案审议情况 大会以记名表决方式审议并肯定了《公司董事会<关于重组方提出的重组方案可以挽救中辽国际财务危机的判断 。 表决结果:同意66,300,00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其中:非流通股股东同意66,300,000股,占出席会议非流通股股东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非流通股股东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非流通股股东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流通股股东同意0 股,占出席会议流通股股东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流通股股东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流通股股东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本公司法律顾问辽宁德民达功律师事务所林巧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规范意见》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大会的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大会审议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 1、中国辽宁国际合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辽宁德民达功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辽宁国际合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国辽宁国际合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4月22日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