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日常公告      
铜陵有色(000630)关于召开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再次通知 2008-5-16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再次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方案须经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本公司曾于2008年5月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由于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的》的要求,现再次公告股东大会通知。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集人: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本次会议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08年5月21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08年5月2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8年5月20日15:00至2008年5月21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铜陵市铜陵有色五松山宾馆三楼大会议室。
4、股权登记日:2008年5月15日
5、会议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ww.cninfo.com.cn )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参加会议的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
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7、提示公告:公司于2008年5月16日就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发布提示公告。
(二)会议审议事项:
议案一 审议《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议案二 审议《关于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议案二中议项(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议案二中议项(2) 发行方式
议案二中议项(3) 发行数量
议案二中议项(4) 定价基准日和发行价格
议案二中议项(5) 认购方式、已确定认购对象的认购
议案二中议项(6) 锁定期安排
议案二中议项(7) 上市地点
议案二中议项(8) 募集资金用途
议案二中议项(9) 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安排
议案二中议项(10)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议案三 审议《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收购厦门紫金铜冠投资发展有
限公司35%股权关联交易的议案》;
议案四 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报告》;
议案五 审议《公司董事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
议案六 审议《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对公司影响的议案》;
议案七 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
股票的具体事宜的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事项的有关内容请详见公司董事会2008-010号决议公告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就上述审议事项做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股东大会就上述议案第二、三、四项审议时,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须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等议项的投票权。
(三)本次会议出席对象
1、于2008年5月15日下午3点整A 股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A 股股东持有人;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四)参加现场投票的股东的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欲出席会议的股东或授权代理人请在2008年5月20日上午8:
30-11:00、下午14:30-17:00以电话、传真、邮件等方式通知本公司联系人,进行会议登记。
2、登记方式:出席会议的股东请持本人的身份证明和股东帐户卡以及持股证明;
股东代理人应持本人的身份证明、股东授权委托书、股东帐户卡、持股证明及本人的身份证明;法人股东应持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及本人的身份证明;
3、股东须以书面形式委托股东代理人,由委托人签署或由其以书面正式委托的代理人签署。如投票代理委托书由授权人代表委托人签署,则该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其他授权文件必须经过公证手续。投票代理委托书和经过公证的授权书或授权文件必须在本次股东大会举行前二十四小时交回本公司注册地,方为有效。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ww.cninfo.com.cn )参加网络投票。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行使表决权,如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为准。
1、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08年5月21日上午9:
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本次股东大会的投票代码:360630,投票简称:“铜陵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
①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②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具体如下表:
序号 议案内容 对应
- - 申报价
100 总议案 100
1 审议《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1.00
2 审议《关于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2.00
(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01
(2) 发行方式 2.02
(3) 发行数量 2.03
(4) 定价基准日和发行价格 2.04
(5) 认购方式、已确定认购对象的认购 2.05
(6) 锁定期安排 2.06
(7) 上市地点 2.07
(8) 募集资金用途 2.08
(9) 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安排 2.09
(10)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2.10
3 审议《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收购厦门紫金铜冠投资发展有 3.00
- 限公司35%股权关联交易的议案》;
4 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报告》; 4.00
5 审议《公司董事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 5.00
6 审议《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对公司影响的议案》。 6.00
7 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 7.00
- 股票的具体事宜的议案》;
注:本次股东大会投票,对于议案100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对于议案2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2.00元代表对议案2下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2.01代表议2中子议案(1),2.02代表议2中子议案(2),依此类推。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③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④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⑤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视为未参与投票。
2、采用互联网系统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 请登陆网址:
http://www.szse.cn或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后的半日后即可使用。
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开始时间为2008年5月20日15:00至2008年5月21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六)联系方式
1、登记地址:安徽省铜陵市长江西路有色大院内西楼铜陵有色公司董事会秘书室
2、登记时间:2008年5月20日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00
3、书面回复地址:安徽省铜陵市长江西路有色大院内西楼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室
邮编:244001
电话:0562-2825090、2825029、2825077
传真:0562-2825082
联系人:何燕 章文
4、会议半天,出席会议人员食宿费用、交通费用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附:授权委托书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八年五月十五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我单位(个人)出席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本单位(本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帐号:
委托日期:
委托书有效期限:2008年 月 日
附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章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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