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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茂集团(000627)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08-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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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08 年4月14日分别以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发出。2008年4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资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华人寿)于2007年11月正式开业。经中国保监会批准本公司持有国华人寿5997万股,占国华人寿注册资本的19.99%,为国华人寿的第一大发起人股东。目前,保监会已经批准国华人寿成立六家分公司,其中山东和浙江公司已经正式开业,其余四家正在陆续开业准备之中。根据有关要求,为增设分支机构,提高偿付能力,国华人寿拟增资3亿元,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6亿元。公司董事会同意以自有资金按所持国华人寿股权比例增资5997万元,增资完成后,公司持有国华人寿11994万股,占国华人寿注册资本的19.99%,为国华人寿的第一大发起人股东。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八年四月二十八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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