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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茂集团(000627)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08-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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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七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08年4月21日上午 9:30 2、召开地点: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朱晓兵先生受董事长刘益谦先生委托主持本次大会。 6、本次会议通知于2008年3月26日发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代理人)5名,代表股份311,421,43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6.01%。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会议经记名投票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200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赞成311,421,438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2、审议《200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赞成311,421,438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3、审议《200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赞成311,421,438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4、审议《200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 赞成311,421,438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5、审议《2007年年度报告正文及年度报告摘要》 赞成311,421,438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6、审议《关于支付公司2007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 赞成311,421,438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7、审议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赞成311,421,438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会议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1、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北正信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乐瑞 朱艳妮 3、结论性意见: 湖北正信律师事务所律师乐瑞、朱艳妮为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法律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4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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