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日常公告      
天茂集团(000627)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08-2-20
     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08年2月19日上午 9:30
2、召开地点: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方式
4、召集人: 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 副董事长梁立华先生受董事长刘益谦先生委托主持本次大会。
6、本次会议通知于2008年1月22日发出《关于召开二00八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08年2月2日发出《关于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延期的公告》。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代理人)5名,代表股份313,580,31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6.33%。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会议经记名投票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天平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天平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平保险)于2004年12月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保监发改[2004]1716号文核准,2004年12月底正式开业,注册资本人民币4亿,拥有12家省级分公司(两家筹建中)、7家中心支公司,公司总部位于上海浦东。2007年天平保险保费收入11.7亿元,预计实现收益1000余万元(2007年财务报告正在审计之中)。
根据我公司调整对外投资结构的战略布局,公司投资1.1亿元参加天平保险增资扩股,预计公司将获得增资后天平保险20%的股权成为其第一大股东(增资后天平保险的注册资本将增至人民币5.5亿元)。天平保险增资的目的主要用于增开分支机构、提高保险公司偿付能力和后援中心建设。
赞成313,580,311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会议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1.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北正信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 潘 玲 乐 瑞
3.结论性意见:湖北正信律师事务所律师潘玲、乐瑞为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法律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2月19日
将大赢家网站设为上网首页吗?  将大赢家网站添加到收藏夹吗? ↓Adobe Reader PDF阅读器下载↓  ↓如何防范炒股帐号被盗?↓
关于大赢家 | 网站导航 | 产品与服务 | 用户反馈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友情链接 | 内容合作 | 广告合作 | 加盟代理
大赢家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声明,风险自负。
公司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上步工业区401栋4楼  客户服务热线:0755-3396 6666
版权所有:大赢家财富网 深圳市大赢家电子信息有限公司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粤B2-20070404] [软件企业认定证书] [软件产品登记证书]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