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天茂集团(000627)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 2007-5-24
|
2007年5月10日,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四届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参与发起设立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07年5月14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公告)。
2007年5月22日,本公司与国华人寿筹备组签署了《股份认购协议书》,主要内容如下:
一、交易概述
本公司以现金认购国华人寿发起股份5997万元,占国华人寿拟定注册资本的19.99%,国华人寿筹备组承诺确保本公司为国华人寿的第一大发起人股东。本公司此次投资行为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国华人寿筹建的基本情况
国华人寿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保监会")批准筹建。
拟定公司名称: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最终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注册的名称为准)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市
拟定注册资本:叁亿元人民币
拟定经营范围:在保监会规定的范围内经营各类人身保险业务、再保险业务、资金运用业务及其他各类相关业务。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以现金认购国华人寿发起股份5997万元,占国华人寿拟定注册资本的19.99%,国华人寿筹备组承诺确保本公司为国华人寿的第一大发起人股东,国华人寿筹备组吸收的其他出资人的出资比例不能高于本公司的出资比例。国华人寿筹备组同意协调全体出资人以保证本公司在董事会和监事会中至少各拥有一个席位。本公司将按照保监会的规定和国华人寿筹备组的要求,及时足额向国华人寿验资户缴付出资。
如果本公司向国华人寿出资的资格未获得保监会批准或者国华人寿未获得保监会批准开业,则国华人寿筹备组应负责退还本公司缴付的出资。
本公司将按照《股份认购协议书》的约定及时足额向国华人寿验资户缴付出资资金,并上报保监会批准。
四、风险提示
1、公司虽与国华人寿筹备组签署了《股份认购协议书》,但本公司投资入股国华人寿的股东资格尚需保监会审查同意,因此本项投资尚有不确定性。
2、国华人寿目前仍处于筹备期间,能否最终获得保监会批复正式开业尚存在不确定性。
3、即使本公司成功投资发起国华人寿,但依据人寿保险行业的经验,短期内国华人寿无法为本公司贡献利润。另外,公司实际控制人虽有经营财产保险公司的经验,但寿险业务对公司来说是全新的领域,公司在其管理、经营上会有风险。
公司已就该投资事项作出了董事会决议,而且已与国华人寿筹备组签署了《股份认购协议书》,公司方面的不确定性已消除,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07年5月24日10:30起复牌。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