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亿城股份(000616)关于公司治理整改情况的说明 2008-7-17
|
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治理整改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与大连证监局的具体部署,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深入开展了公司治理专项活动,已完成了公司治理情况自查、接受公众评议、整改提高三个阶段的工作,并于2007年9月17日披露了《公司治理整改报告》。 现根据中国证监会日前发出的[2008]27号公告的要求,对前次披露的《公司治理整改报告》中所列事项的整改情况进一步说明如下: 一、《公司治理整改报告》中列示的公司治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公司自查中发现的问题 1、董事会下属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在日常的运作形式上尚需加强。 2、部分管理制度尚未根据国家的最新法律法规进行完善与更新。 3、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需进一步完善。 (二)公众评议阶段监管部门指出的问题 1、公司监事会没有充分履行相应的职责。 2、公司应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制度的实际执行效力。 3、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尚没有参加证监会组织的培训。 二、整改情况 (一)“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日常运作形式尚不完善”的整改情况 具体问题:公司董事会设立了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各委员会的成员均尽职、勤勉、忠诚地完成各项工作。但是,各委员会在日常运作中,在形式上尚不完善。 整改情况:经董事会研究决定,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会务工作均由董事会办公室具体负责,严格执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实施细则,形成完备的档案资料。在实际工作中,这一决定得到了切实有效的贯彻,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日常运作规范地遵守相关制度,形成了完善的档案资料,推动了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运作水平的提升。 (二)“部分管理制度尚未根据国家的最新法律法规的精神进行完善与更新”的整改情况 具体问题: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未及时更新,投资者接待与推广制度尚需进一步完善。 整改情况:经2007年6月25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通过,公司修订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与《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实施细则》,对提高公司运作的规范透明水平起到了良好的作用。 今后,公司将高度关注包括法律法规的修订在内的制度环境变化情况,合理安排公司管理制度的修编工作,确保制度完善与更新的及时性。 (三)“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需进一步完善”的整改情况 具体问题: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规范性与有效性需进一步提升。 整改情况:公司通过系统地分析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细化了相关工作制度、工作标准、工作流程,为切实提高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水平创造了条件。在实际工作中,公司一方面严格遵守制度,形成投资者关系接待工作的档案,同时加大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力度,公司透明度得到进一步提升。 今后,公司将把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做为一项系统性的、长期持续的战略安排,不断提高工作水准,保持公司在资本市场上的良好形象。 (四)“公司监事会没有充分履行相应的职责”的整改情况 具体问题:公司已经制订了《监事会议事规则》,并在实际运行中得到了较好的执行;监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会议记录完整;会议决议披露及时;在日常工作中,监事会勤勉尽责,认真审核公司季度、半年度、年度财务报表、利润分配方案等事项,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进行监督,对公司重大投资、重大财务决策事项进行监督。 但在监督重大事项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行为方面,工作过程要更严谨,存档资料要充实。 整改情况:公司监事会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赋予的职权,通过列席公司董事会、调研公司业务运营情况、听取相关部门的汇报、召开监事会会议等多种形式,积极参与公司事务,有效发挥了监督作用。在今后的运作中,监事会将不断提高工作标准,确保过程严谨、方法科学、结果可靠。 (五)“公司应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制度的实际执行效力”的整改情况 具体问题:公司已建立起完备的法人治理结构,形成了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但公司业务的不断发展,对内部控制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 整改情况:为提高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效力,公司加强了监督、评价工作,坚决维护内控制度的权威性与严肃性,确保内控制度的执行不存在任何例外、任何人不得拥有超越制度约束的权力。 同时,根据管理半径不断扩大、业务规模不断提高的现状,公司在2008年初完成了管理架构与管理运行机制的调整,有力地支持了公司的发展。 由于公司现行内控体系确立的历史较短,公司需要在制度持续完善与提高执行效力方面继续加大力度,适应多区域、远距离管理的要求,适应公司规模不断扩大、业务实力不断提升的要求。将采取的主要措施包括: ① 为了提高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公司目前正在全面、系统地进行管理咨询工作,进一步优化公司内部的职能定位与权责划分,重组业务流程。 ②高度重视内部监督评价工作,要求各部门有效发挥部门之间、岗位之间的制衡和监督机制;监察审计部专门负责内控制度有效性的监督检查,对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的运行情况进行定期与不定期的检查与评估。 (六)“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尚没有参加证监会组织的培训”的整改情况 具体问题:证监会组织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培训,有利于提高相关人员的履职能力,从而提高公司运作的规范与效率,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尚没有参加证监会组织的培训。 整改情况:目前,公司所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已参加了证监会组织的培训。 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今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内,需积极参加证监会等监管部门组织的培训。 特此公告。 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OO八年七月十七日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