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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股份(000608)第五届董事会2008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08-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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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阳光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08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2008年5月9日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广西阳光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08年第五次临时会议于2008年5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出席董事7人,实出席董事7人,监事会成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会议达成如下决议: 一、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控股子公司北京星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委托贷款借款的关联交易议案。 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方董事李国绅先生、孙建军先生进行了回避表决。本公司独立董事徐伯才先生、饶戈平先生、徐祥圣先生已经事先审议、研究了上述关联交易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予以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上述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项议案的投票权。 二、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于2008年6月2日召开200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特此公告。 广西阳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8年5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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