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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股份(000608)第五届董事会2008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08-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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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阳光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08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2008年2月13日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广西阳光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08年第二次临时会议于2008年2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出席董事7人,实出席董事7人,监事成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会议达成如下决议: 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详细内容请参见附件一。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08)第140号)。 二、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于2008年3月10日召开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特此公告! 广西阳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8年2月10日 附件一:广西阳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一、前次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07年5月17日签发的证监发行字【2007】110号文《关于核准广西阳光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通知》,广西阳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公司”)于2007年5月28日以每股人民币5.71元的价格向特定投资者RecoShinePteLtd.定向发行12,000万人民币普通股,共募集资金人民币685,200千元,扣除发行费用5,870千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79,330千元(以下称“前次募集资金”)。上述资金已于2007年5月28日到位,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予以验证并出具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07)第061号验资报告。 根据本公司200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以下称“发行情况报告书”),上述前次募集资金到位后,本公司将与北京星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以下称“星泰公司”)共同出资设立两家子公司,并以上述募集资金作为新设子公司的注册资本金,对项目进行经营开发。 于2007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在专项帐户以及新设的两家子公司资本金账户的余额分别为:本公司兴业银行增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198千元、北京新瑞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称“北京新瑞”)兴业银行北京东单支行户余额为人民币25,971千元、北京新资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北京新资”)兴业银行北京东单支行户余额为人民币202千元。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根据上述发行情况报告书,本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北京阳光上东三期项目开发和公司流动资金补充。其中北京阳光上东三期项目包括公寓和酒店两个建筑体,分别由北京新瑞和北京新资进行项目开发和管理。北京新瑞和北京新资又将 项目的主体工程建造和项目主体完工后的内、外部装修工程分别委托星泰公司以及北京艺力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以下称“艺力设计”)负责完成。 截至2007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以及上述本公司新设子公司实际投入所涉及使用募集资金项目款项计人民币521,008千元。本公司上述新设子公司预付星泰公司尚未投入使用工程款人民币74,970千元,预付艺力设计尚未投入使用装修款人民币56,981千元;星泰公司及艺力设计已将上述款项支付给工程分包商及材料供应商。 截至2007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千元 募集资金总额: 679,330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521,008 -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2006年: 138,349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2007年: 382,659 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序号 承诺投资项 实际投资项 募集前承诺 募集后承诺 实际投资金 募集前承诺 - 目 目 投资金额 投资金额 额 投资金额 - 北京阳光上 北京阳光上 520,200 520,200 361,878 520,200 1 东三期项目 东三期项目 - 补充流动资 补充流动资 159,130 159,130 159,130 159,130 2 金 金 - 合计 - 679,330 679,330 521,008 679,330 ================续上表========================= 投资项目 截至2007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序号 承诺投资项 实际投资项 募集后承诺 实际投资 实际投资金额与 - 目 目 投资金额 金额 募集后承诺投资 - - - - - 金额的差额 - 北京阳光上 北京阳光上 520,200 361,878 158,322 1 东三期项目 东三期项目 - 补充流动资 补充流动资 159,130 159,130 - 2 金 金 - 合计 - 679,330 521,008 158,322 ================续上表========================= 投资项目 项目达到 序号 承诺投资项 实际投资项 预定可使用状态 - 目 目 日期(或截止日 - - - 项目完工程度) - 北京阳光上 北京阳光上 2008年年中 1 东三期项目 东三期项目 - 补充流动资 补充流动资 已完成 2 金 金 - 合计 - - 截至2007年12月31日止,发行情况报告书中所承诺的本公司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完成,北京阳光上东三期项目尚在建。北京阳光上东三期项目的实际投入总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主要是由于工程尚在进行中,所以相应的投资支出尚未完成。 北京阳光上东三期项目于2006年5月开工,本公司使用银行借款先期投入。按照发行情况报告书,北京阳光上东三期项目预计于2008年年初竣工,现根据项目的实际执行情况,预计完工时间为2008年年中。 截至2007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使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千元 截至2007年 截至2007年12 实际投资项目 12月31日止 发行情况报 最近两年实际效益 月31日止累计 投资项目累 告书所载的 实现效益 计产能利用 预计效益 序号 项目名称 率 2006年 2007年 北京 1 阳光上东三 97,417 期项目 ================续上表========================= 是否达到预计效 实际投资项目 益 序号 项目名称 使用前次募集资 北京 金投资的项目尚 1 阳光上东三 未完成,因此尚 期项目 未产生经营效益。 按2007年6月7日本公司的发行情况报告书中所载的北京阳光上东三期项目预计效益是以该项目建成后整体出售,预计实现销售总收入扣除相关的开发成本、营业税金、销售费用、所得税计算而得。截至2007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使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的项目尚未完成,因此没有产生经营效益。 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补充流动资金所用,故未予单独列示。 本公司逐项对照了上述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与2007年发行情况报告书中承诺事项,并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与本公司2006年至2007年12月31日止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所披露的有关内容进行逐项对照,实际使用情况与披露的相关内容一致。 广西阳光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唐军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杨宁 会计机构负责人:苏坤 2008年2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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