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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立药业(000607)公告 2008-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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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华立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于2008年7月29日向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递交民事上诉状,请求撤消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08)渝一中法民初字第13号民事判决,依法改判驳回被上诉人重庆健桥医药开发有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公司诉讼案情况: 重庆健桥医药开发有限公司于2008年初向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认为公司产品“科泰复”牌双氢青蒿素哌喹片侵犯其专利,专利号ZL00113134.6。要求公司停止生产、销售该产品,并提出赔偿其1元经济损失及公开道歉、承担诉讼费用等。该诉讼案的详细情况请参看公司已发布的2008—002号公告。 公司于2008年7月15日收到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书,该判决书认定公司“科泰复”产品侵权事实成立,判定公司停止侵权行为。详细情况请参看公司已发布的2008—020号公告。 公司不服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08)渝一中法民初字第13号民事判决,已向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公司将就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重庆华立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八年七月三十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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