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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双星(000599)监事会四届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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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四届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四届十二次会议于2008年1月31日在双星集团公司会议室举行,应到监事五名,实到五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付耀东主持,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如下议项: 一、《监事会二00七年度工作报告》; 二、同意《董事会二00七年度工作报告》; 三、同意《公司二00七年度报告及摘要》; 四、同意《公司二00七年度财务工作报告》; 五、同意《公司二00七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六、同意《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及其报酬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一年来,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程序合法,各行其职,严格依法运作。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的布署,开展加强上市治理专项活动,取得良好成效。公司已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公司董事会关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是实事求是的,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状况。 公司的关联交易公开、公平、公正,关联交易价格合理,没有发现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事情。 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出具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报告期内,公司实施了收购东风(十堰)轮胎有限公司事项,该项资产收购交易价格合理,未发现内幕交易,也无损害部分股东的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 报告期内,公司冷粘鞋业务相关资产转让给青岛双星名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事项,已根据青岛市政府国资委的要求,完成在青岛市国资行的资产评估项目备案,履行完毕“招、拍、挂”程序。该项资产出售为关联交易,未发现内幕交易,交易价格合理,也无损害部分股东的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00八年一月三十一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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