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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恒铁路(000594)出售深圳分公司整体资产补充公告 2008-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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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出售深圳分公司整体资产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本公司于2008年7月16日刊登了关于出售深圳分公司整体资产事项公告,现就有关事项补充公告如下: 一、本次出售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分公司”)整体资产,净资产总价款为人民币捌仟伍佰捌拾玖万叁仟捌佰伍拾叁元零柒分(¥85,893,853.07元),预计可实现收益48,520,419.05元。因深圳市福田区福星路12号物资楼、深圳市福田区金地工业区112栋楼,深圳市福田区松岭路南园楼1栋(东)1-4层的房产在拟出售的深圳分公司整体资产内。近年房地产增值较大,评估预计增值4,832.04元,增值率为156.11%。故深圳分公司整体资产有较大增值。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账面价值 调整后账面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A B C D=C-B E=D/B*100% 流动资产 1 1,580.30 1,580.30 1,600.30 20.00 1.27 长期股权投资 2 - - - - 投资性房地产 3 3,095.30 3,095.30 7,927.34 4,832.04 156.11 固定资产 4 其中:在建工程 5 - - - - 建筑物 6 - - - - 设备 7 - - - - 无形资产 8 - - - - 其中:土地使用权 9 - -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10 3.24 3.24 3.24 - - 资产总计 11 4,678.84 4,678.84 9,530.88 4,852.04 103.70 流动负债 941.50 941.50 941.50 - - 长期负债 12 - - - - 负债总计 13 941.50 941.50 941.50 - - 净资产 14 3,737.34 3,737.34 8,589.39 4,852.05 129.83 二、本公司没有为深圳分公司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及委托深圳分公司理财事项。 三、深圳分公司没有占用本公司资金情况。 特此公告。 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八年七月十六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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