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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恒铁路(000594)200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08-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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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有一项议案被否决。 2、本次会议没有新议案提交表决。 二、会议召集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本公司2008 年6 月17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刊登了关于召开公司200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召开时间:2008 年7 月5 日。 3、召开地点:天津市华苑新技术园区榕苑路1 号天津天财酒店8 层公司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记名投票。 5、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李运丁先生。 7、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关于召开股东大会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2 人,代表股份175,592,709 股,占本公司总股份的31.29%。 四、议案审议情况: 1、审议未通过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拟以人民币捌仟叁佰捌拾捌万陆仟肆佰伍拾元(¥83,886,450.00 元)出售深圳市福田区福星路12 号物资楼、深圳市福田区金地工业区112 栋楼,深圳市福田区松岭路南园楼1 栋(东)1-4 层房产给陕西中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房地产买卖合同》。 同意票0股;反对票175,592,70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数的100%;弃权票0股。 股东认为:本次会议审议的出售房产事项未包括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分公司")相关债权、债务。按上述方案出售资产,深圳分公司剩余债权、债务处理,作为深圳分公司的遗留工作,将会给本公司经营带来额外负担,建议董事会将深圳分公司整体审计、评估后一并出售。 2、审议通过《公司章程》修正案。 同意票175,592,70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3、审议通过根据第五届监事会提名由张亚光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同意票175,592,70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4、审议通过根据第五届监事会提名由张建北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同意票175,592,70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5、审议通过根据第五届监事会提名由梁伟鹏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同意票175,592,70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经世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单润泽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规范意见》的规定,出席会议的股东及召集人员具有合法有效 的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200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八年七月五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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