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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中福(000592)第六届董事会2008年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08-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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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中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08年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中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6月27日以书面或通讯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08年第八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08年7月7日在福建省福州市五四路159号世界金龙大厦9层A区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5位,全部出席,监事、高管人员列席参加。会议由董事长刘平山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受让明溪县恒丰林业有限责任公司86%的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刘平山、钟立明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同意3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本公司与控股股东山田林业开发(福建)有限公司之第二大股东福建华闽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闽公司")签订《资产转让协议》,华闽公司将持有明溪县恒丰林业有限责任公司55%股权转让给本公司,转让价为7637 万元人民币;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建省建瓯福人林业有限公司与华闽公司签订《资产转让协议》,华闽公司将持有明溪县恒丰林业有限责任公司31%股权转让给福建省建瓯福人林业有限公司,转让价为4305 万元。 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需提交200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山田林业开发(福建)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内容详见当日《关联交易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刘平山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组成的议案》 1、战略委员会成员:董事长刘平山、独立董事徐益良、董事庄友松、董事钟立明; 主任委员:董事长刘平山; 2、审计委员会成员:独立董事徐益良、独立董事李锦华、董事庄友松; 主任委员:独立董事徐益良; 3、提名委员会成员:独立董事李锦华、董事长刘平山、董事钟立明; 主任委员:独立董事李锦华;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独立董事李锦华、独立董事徐益良、董事庄友松; 主任委员:独立董事李锦华。 表决结果:同意5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0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召开时间为2008年7月23日。 特此公告。 福建中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7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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