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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把ST东北电(000585)逼入绝境 2002-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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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把东北电逼入绝境
编者按:退市,是横亘在所有T族公司面前的一道坎。然而,对于今天的东北电,如果仅仅将目光集中于其生存还是死亡的两难抉择,那么,它并不会比其他同类带给我们更多的启示。 一家至今还是行业龙头的企业,一家曾是地方经济支柱的国企,一家老资格的两地上市公司,为何会走到今天?这应该才是我们需要深究的。
身处退市和清盘双重危机的风声鹤唳中,东北输变电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ST东北电,000585)的前程阴霾重重。一方面,公司连续两年半亏损、第三年预亏而面临A股停牌甚至退市的可能;另一方面,香港债权人不依不饶,把公司推向被法院清盘的边缘。作为一家内地和香港的上市公司,目前尚是国内产量最大的输变电设备制造业内老大,何以会走入今天的困境呢? 其实,据记者了解,ST东北电并非一家“烂壳”公司,其核心企业一直保持正常的生产经营和较高的市场占有率。与许多大型上市国企相似,由于改制不彻底,公司没有建立起完善的现代企业制度和规范的治理结构。一方面,上市以来沦为大股东集团公司解困的工具,募集资金长期为其占用,并过多地承担社会义务,可以说是被“拖垮”的;另一方面,面对竞争日益激烈的外部市场环境,没有及时转变经营机制,带来成本费用迅速上升,加剧亏损。 东北电不是 “烂苹果” 不同于其他许多ST公司,东北电绝非一家“烂壳”企业。 公司既是国内最大的输变电设备及附件开发、生产、销售企业之一,也是国内最早一批到香港上市发行H股融资的大型企业。近几年国内电力生产发展平稳,尤其是加快城乡电网的改造,输变电设备的市场需求比较乐观。东北电目前开工率仍然保持在60%左右,这在东北的重工业企业中是一个不低的指标。东北电的全资子公司沈阳变压器有限责任公司和沈阳高压开关有限责任公司,是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主要来源,2001年营业收入将近14亿港币,今年前两个月产品订单也已达到了全年计划的70%。 尤其是沈变,作为国内高电压大容量特大型变压器的制造基地和科研中心,设备和技术实力还比较雄厚:2000万千伏安的生产能力在国内同行业中名列前茅;1997年开发成功并投入生产国内第一套国产化500千伏六氟化硫封闭式组合电器,使我国高压开关电器制造技术跻身世界领先行列;和西门子公司合作生产用于三峡工程的100万伏换流变压器,该技术在国际上也属一流;近几年新产品的产值都在20%以上。沈变目前在岗职工5000多人,产品市场占有率几年来保持在30%以上,其销售收入1999年和2000年分别为7.8亿元和7.6亿元,占东北电主营收入的50%以上,可谓东北电的半壁江山。 大股东解困的工具 上市公司成为大股东的提款机,这在中国证券市场上是见怪不怪的现象。东北电同样不能幸免,其募集资金被控股股东东北输变电设备集团公司集团作为解困长期占用,没有产生应有的效益。 1995年东北电发行H股和A股共募集资金6个亿,其中2.5亿元投资的项目均属综合技术改造,效益不大;而更有1.8亿元在集团公司用资产抵偿债务中烟消云散。 1999年底,集团公司对东北电的欠款高达5.5亿元,其中3.7亿元是存在集团控制的东北电集团财务公司里的存款,包括新股募集资金以及境外银团贷款。据说“主要是为了追求财务公司12%的高息”。 2000年3月,集团以金都饭店折合3.5亿元抵偿债务,仍有2.7亿元无法归还,而且被收购的金都饭店此前两年分别亏损830万元和1237万元。事实上,如果能够顺利向集团追还剩余款项,东北电完全有能力偿还境外银团债务。 过多地为集团承担社会义务同样给东北电带来沉重的负担。一是为集团支付退休人员的福利费用,从1996年至2000年年底,共支付5594万元。二是1999年代集团垫付其到期未能偿还的职工集资款1220万元。 在集团公司的拖累下,ST东北电的业绩在上市第二年就开始下滑,1999年出现严重亏损1.67亿元,2000年亏损达到3.64亿元,2001年又预告亏损,面临A股停牌甚至退市的危机。 背负沉重的引资任务 在大股东的持续“抽血”下,东北电债台高筑,2001年9月底总资产45亿元,负债就达35亿元。1998年向境外银团借款4000万美元,更是东北电清盘恶梦开始的地方。 当时,集团公司投资的金都饭店建了一半,资金严重缺乏,为此向香港中芝兴业牵头的境外银团提出贷款4000万美元。据了解,其后的背景更为重要,即集团要完成沈阳市下达的引资任务,该笔贷款利息12%,比当时国内银行同期贷款利率高3个百分点。 中芝兴业提出这笔钱最好由东北电来贷,因其是香港上市公司,信誉好。签定协议后,公司将其中的2000万美元作为担保款存入辽宁信托投资公司,其余1840万美元(扣除4%佣金及存入辽信的2000万美元)存入东北电集团财务公司,用于兴建金都饭店。 金都饭店建成开业后,经营不佳,年销售收入仅4000多万元,一直处于亏损状态。后来集团将金都饭店折合3.5亿元抵偿债务,而今东北电深陷债务泥潭,却难以其抵债。 而辽信在全国的信托业整顿中被撤销,2000万美元的担保款也难逃“池鱼之灾”。 对四星级的金都投资方有没有能力兴建?有没有能力经营?后来的事实给出的答案是否定的。然而,“黑锅”却是需要东北电这样的上市公司来背。 经营机制未转变 东北电的经营机制基本沿袭计划经济时代国企的模式,因此虽然有技术、设备、人员乃至规模上的优势,却不能很好发挥,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处于被动。 一位资深员工称,随着国外大公司例如西门子、ABB、东芝的进入,和国内合资合作厂家的不断增加,行业竞争激烈,产品价格下降了至少20%。对于这一点,公司估计不足,在生产管理、销售体系上未能及时调整,导致成本费用上升,主要产品毛利从30%下降到目前的10%。 一是没有建立现代化的销售网络,销售费用日益上升。据了解。沈变和沈高几家企业一直沿用各自原来的销售体系,没有整合,重复建设,订货业务相互之间没沟通,造成资源浪费。二是生产管理不科学,中间环节过多,原材料消耗大,导致营业外支出增加。 根据公司2001年中报,上半年主营收入同比增加10.8%,而亏损增加379%,营业费用增长134%和营业外支出增长191%是两个主要原因,前者主要体现在差旅费、咨询费、销售运输费用上。 值得注意的是,公司近几年新产品开发费用达不到销售收入的3%到5%,只能保证1%。 另一方面,改制时非生产经营部门,包括医院、食堂,生产辅助部门的资产和人员都未剥离,员工最多时达到18000人,给上市公司造成沉重负担。 东北电在去年底第一批已减员3000人,今年第二批还计划减员4000至5000人。另据了解,今年初对领导班子的调整就有加快减员增效工作的意图在其中。尽管如此,短期效果不明显,因为东北电可以喘息的时间已经不多了。(黄晓萍 宋晨光)
公司大事记 ●1995年,东北电在香港和内地分别发行H股和A股并上市。当年每股收益0.23元。 ●1996年,年报显示公司净利润大幅度下滑,每股收益0.10元。 ●1997年,年报显示公司净利润与上年持平。 ●1998年,公司向中芝兴业牵头的境外银团贷款4000万美元;当年业绩大幅衰退。 ●1999年—2000年,公司连续出现巨额亏损。 ●2001年5月,公司公告,大股东东北电集团公司持股45052万股因债务问题已被全部冻结。 ●2001年6月1日,境外银团向香港高院起诉,要求公司偿还上述借款。 ●2001年10月9日,上述贷款担保人辽宁信托投资公司被宣布撤消。 ●2001年10月29日,香港高院通过简易程序,判决东北电归还上述借款本金4000万美元,利息309万美元。 ●2001年12月,境外银团向法院提交对公司清盘的申请;公司发布2001年预亏公告。 ●2002年2月,东北电集团持有公司的2.66亿股被沈阳市中院执行拍卖。沈阳沈港实业购得2.3亿股,成为第一大股东。(天天)
东北电给现行法规出难题
如果东北电在本次清盘诉讼中败诉,将成为首家被法院判处清盘的H股上市公司;如果东北电4月19日公布年报再度亏损,A股将停牌半年并面临退市危险。两种情形交错组合下,引发了清盘能否落实、公司A股和H股交易受何影响等一系列问题,涉及两地执法、证券交易制度,给内地和香港的法律界出了多道难题。 清盘能否执行 按照香港法律,一家公司无论注册地在什么地方,只要有业务在香港,债权人便可引用香港法律将其清盘。而所指业务包括实际营运业务、银行往来账户、应收账款甚至是一个邮箱。如果香港法院颁布清盘令,则会选出清盘人,先负责处理公司在香港的业务,若公司大部分资产在内地,清盘人须借助双边的司法协助程序,要求内地法院承认清盘人身份,继续清盘工作。 据某内地律师介绍,东北电如果被判清盘,应该是先由申请人到沈阳中院申请执行,予以承认之后,由外方发出申请执行书,最后由沈阳中院组织执行。但东北电作为注册地和资产均在内地的大型上市国企,涉及利益群体比较多,有一定特殊性,具体处理可能会经过两地相关的政府机关,因而沈阳中级人民法院是否能承认香港高院的裁定还很难说。 东北电有关人士指出,公司是中外合资企业,破产还必须得到外经贸部和财政部的批准。 A股和H股交易怎么办 据了解,香港联交所关于上市公司的退市包括停牌和除牌两道程序。 停牌程序为:如果股票发行人出现财政困难,以致严重损害了发行人的持续经营能力,或导致其部分或全部业务停止运作;或者发行人在结算日出现资不抵债,即发行人负债额高于资产值,则由发行人自行提出停牌要求或者按交易所指令停牌。 除牌程序则包括四个阶段:第一阶段,在停牌后的头6个月内,公司须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公告其进展情况,交易所视其决定是否进入第二阶段。第二阶段,交易所向公司发出书面通知,并要求公司在其后的6个月内,提供重整计划;在6个月期限结束后,交易所将决定是否进入第三阶段。第三阶段,交易所将发出公告,声明公司已经因失去持续经营能力,将面临退市,并向公司发出最后通谍,要求其在一定期限内(一般是6个月),再次提交重整计划;公司在此阶段须按月向交易所呈交进度报告。第四阶段,如公司没有提供重整计划,则交易所宣布公司的上市地位将被取消。 有律师指出,如果法院发出清盘令,公司H股便须即时停牌,但由于内地没有这样的规定,不排除H股停牌而A股继续交易的可能。如果债务问题解决,但半年内不能扭亏,可能出现A股退市、H股正常交易的景观。如果债务和扭亏问题都解决,自然是皆大欢喜。 有关人士透露,即使东北电A股暂停上市甚至退市,但还没涉及到公司的存续问题。基于公司还在正常运作,没有严重的违规行为,一直规范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香港联交所尚未提出H股停牌的可能性。联交所从侧面表示根据东北电事态的发展,有可能会考虑修改交易规则。(黄晓萍 宋晨光)
中芝兴业:欠债就得还钱
由香港中芝兴业财务公司牵头的海外银团是本次ST东北电清盘危机的发难者。以其4000万美元在东北电35亿元的债务盘子里所占比重,不依不饶地将官司进行到底,恐怕是希望重压之下,较圆满地要回部分甚至全部贷款。 中芝兴业成立于1980年,是由中国银行和日本、美国的银行合资的金融机构,主要业务是为大陆企业牵头安排海外贷款融资。20多年来,该公司为几百个项目引进了几十亿美元,例如北京国贸大厦、上海商城等。 在“广信事件"以前,中芝兴业一笔坏帐都没有,“广信事件"则开了缺口,一些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整顿关闭,还不了贷款,银行只好接受削债安排,积极牵头讨债一度成为中芝兴业的主要工作,它曾代表80多家银行参与福建华闽集团的重组。 对于日前中芝兴业否决东北电提出的偿还贷款本金40%的削债计划,有关人士强调,担保人辽信的撤消不应影响中芝兴业与东北电的债权债务关系,中芝兴业只知道当初东北电借走了真金白银的4000万美元。 一位知情人透露,以前中芝兴业参与的粤海、华闽等企业债务重组中,银行最终接受削债方案的出发点是企业已被关闭或资不抵债,在此前提下,对方提出任何方案银行都必须考虑。但东北电是唯一一家还在正常运营而且并非资不抵债,银行贸然削债缺乏充分理由。 他强调,投资是纯商业行为,不应该再看政府背景,而只关注项目本身的状况。 据了解,中芝兴业并不清楚东北电到底有多少资产可以用于还债。如果东北电最终被清盘,由于其还欠下内地债权人约32亿元,恐怕中芝兴业也拿不回什么,所以后者用意在于尽快让东北电拿出可行的偿债方案。 上述知情人士表示,中芝兴业撤诉不是没有可能,即使是3月20日开庭以后,关键要看对方态度。新的大股东入主,令其看到了解决问题的诚意。(黄晓萍)
张殿军:黯然退居“二股东”
新官上任还不到两个月,就黯然退居“二股东",对于受命于危难之际的张殿军而言,东北输变电设备集团公司董事长的活儿确实不好干。 沈港入主并非意外 接受采访时,张殿军首先声明,虽然现在集团不是第一大股东,但只要方案合理,仍会以积极的态度配合东北电的重组,只是目前还未见到新任大股东沈港实业提出明确的重组计划。 对于沈港入主大股东是否感到意外,他表示,集团根本没有选择的余地。 因债务问题,集团公司所持东北电国有法人股45052万股在2001年上半年已被全部冻结,并被执行拍卖7000万股,2002年2月25日再次被沈阳市中院执行拍卖26652万股,集团持股比例减为13.05%。 “原来集团改革的希望在东北电。尽管股权已全部被冻结,失去是早晚的事情,但总希望时间能再宽裕一些。失去东北电的控股权,可以说从最有希望的点落空了。” 集团还钱近乎无望 对于集团,目前东北电的股东和债权人最关心的恐怕是其能否偿还上市公司2.17亿元的剩余欠款。 “目前偿还剩余债项很困难,因为集团的资产基本都被债权人冻结了,可以自由支配的资产很少。下属几个主要企业都在大幅度亏损,尤其是沈阳电缆厂,更是处于资不抵债的困境。” 至于集团原先承诺以所持的沈古电缆有限公司46%的股权偿债事宜,张殿军表示,由于沈古电缆为中外合资企业,股权转让需经中外全体股东同意,目前集团正与日方股东进行协商。 不能失掉信心 技术出身、历任沈阳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副局长、市经贸委副主任的张殿军,受命收拾集团这个烂摊子,其中滋味可想而知。 “尽管处境很窘迫,但不能失去信心,我们不会放弃努力,尤其是面对集团几万名的员工,社会责任是不可推卸的。 问及政府会否出手帮助集团,他的理解是,政策面上会支持,但要政府拿出资金或资产则很难。沈阳这么多国企经营困难等着解决,政府也很艰难,拿出几千万还可能,若是三、五个亿恐怕就难了,况且也未必能够挽救集团。(黄晓萍 宋晨光)
政府该不该介入重组
由于沈港实业控股股东(沈港发展)的特殊背景,市场人士猜测,也许沈阳市政府才是幕后真正的“接盘人”。无论对错,不可否认的是,在东北电重组的整个过程中,沈阳市政府一直是人们心中神秘的角色。 由计划经济走向市场经济是个复杂的、渐进的过程。政府适当的“干预”是必然的、必要的、甚至是不可缺少的。现在企业出现了亏损、负债,本身无力处理,政府能坐视不管吗?就拿东北电来说,在调整了企业领导班子后,市长又亲自赴德国参与其西门子公司合资的谈判和签字。困境中的东北电当然是需要这样的援助之手的。 对此,记者采访了某位不愿披露身份然而对东北电情况全面了解的权威人士,他说,严格意义上东北电的重组政府是不应该介入的。但正如东北电前期公告显示:沈阳市政府对东北电重组工作的原则是按照市场规律,通过市场行为寻求战略投资者对东北电实施重组。他分析,政府介入东北电重组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首先,从香港方面来说,如果东北电被清盘,将会成为第一家被清盘的在香港上市的内地企业。要保持中国上市公司形象,特别是H股公司,不能让东北电在香港造成这个先例,否则将影响整个内地企业在香港的融资计划,特别是沈阳市。而且,恐怕要受到上级部门的谴责,甚至会更为严重。这个“先例”并不是简简单单的一个利空,将直接波及在港上市的其它企业的声誉和股价,会给香港投资者在心里上造成很大的负面影响。 其次,内地方面也同样面临类似问题。目前沈阳共有两家ST公司,其中ST黎明已经完成重组。如果东北电退市,将会影响到“沈阳板块”的整体形象。 此外,东北电毕竟是行业的龙头老大,下属企业(沈变和高压开关公司)仍然是行业排头兵,在三峡工程都纷纷有订单,而且接下来的与阿尔斯通、西门子合资合作项目也都非常有前景。 据了解,“东北电现象”早已经引起了地方政府的重视。在去年召开的全市上市公司工作会议和今年3月6日的上市融资工作会上,主管部门都提到了东北电的问题并对上市公司、拟上市公司和部分股份公司敲警钟,一定要做到规范运作,对于募集资金要按照招股说明书使用,如果改动要经过程序,特别是要公告,还有就是杜绝大股东占用募集资金。像东北电这样的“典型”,既损害了公司的利益,同时也侵害了众多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一定要注意,谨防第二个“东北电”的发生。(宋晨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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