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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卡股份(000584)六届监事会七次会议决议 2008-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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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舒卡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六届监事会七次会议决议
四川舒卡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六届监事会七次会议于2008年4月16日在江苏省江阴市江阴国际大酒店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马培林先生主持。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全票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二00七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二00七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二00七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二00七年度财务决算和二00八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二00七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四川舒卡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此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视为募集资金投向变更,公司监事会认为: 公司此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有利于舒卡股份大力节约项目营运成本及管理成本;通过公司在江阴市专门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实施,便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独立经营与管理,舒卡股份仅需进行必要的股权控制管理,即可达到更大程度节省经营成本的目的,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和综合竞争力。 另外,由于是设立全资子公司完成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利润被摊薄的情形;变更项目实施主体后,上述项目仍利用位于江苏省江阴市沿江开发区利港园区的舒卡股份控股子公司江阴友利特种纤维有限公司厂区内的预留发展用地进行建设,不会额外增加项目成本。因此,公司此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不会对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产生负面影响。 综上所述,舒卡股份上述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没有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相关制度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同时有利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与运行达到最佳效果。 7、审议通过关于四川舒卡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出资组建江阴友利氨纶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四川舒卡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2007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审议通过四川舒卡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江阴友利特种纤维有限公司向民生银行南京分行申请总金额一亿元人民币贷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审议通过关于续聘江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监事会对2007年度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07年度,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赋予的权力,认真履行监事会职责。一年来,监事会通过列席和参加公司在报告期内召开的各次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直接并及时地了解和掌握了公司日常经营、投资和重大决策等情况,现发表意见如下: (一)、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中国证监会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经营,决策程序合法有效,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公司经营班子在董事会的正确领导下,完成了各项经营任务。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也未有任何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依法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进行了检查,认为: 公司财务管理内控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报表内容真实合法。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2007年度财务报告向公司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对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的核查 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查,认为公司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使用制度,没有违反募集资金使用投向。 (四)、关于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公司收购、出售资产交易价格公平合理,没有发现内幕交易及损害部分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行为。 (五)、关于公司的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其决策程序合法,交易价格合理,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及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权益的情形。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六)、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意见 A、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B、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配备齐全到位,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 C、2007年,公司未有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发生。 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特此公告 四川舒卡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00八年四月十八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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