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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宏远A(000573)董事会决议公告 2007-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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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07年12月26日在东莞市宏远工业区宏远大厦16楼会议室召开全体董事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2007年12月24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5名,实到5名,会议由周明轩董事长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 一、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及部门设置的议案。 5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 二、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聘任钟振强先生为总经理(简历附后),任期为2008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周明轩先生不再兼任总经理职务。 5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 三、经钟振强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聘任王连莹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副总经理级,简历附后),任期为2008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 5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 四、经钟振强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聘任李军印先生为副总经理(简历附后),任期为2008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 5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 五、经钟振强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聘任黄懿女士为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副总经理级,简历附后),任期为2008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 5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关于对东莞宏远生物工程有限公司进行结业清算的议案。 5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 由于本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东莞宏远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经营效益一直不理想,虽然已制订了多项重整计划,但其经营未得到有效改善,近两年其生产经营一直处于停顿状态。为进一步剥离不良资产,提高公司的经营效益,本公司决定对该公司进行结业清算,预计产生收益二十五万元。 特此公告。 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七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附件一 高管人员简历: 钟振强先生,1971年2月出生,1993年毕业于广东工业大学会计专业,现攻读中山大学EMBA,1993年7月至今在本公司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广东宏远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工作,历任财务部主管、财务部经理、副总经理等职,现为广东宏远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并曾于1995年5月至2004年6月担任本公司监事一职。钟振强先生,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现持有本公司股份2696股。 王连莹先生,1971年11月出生,1993年毕业于北京林业大学,本科学历,1993年8月至今在本公司工作,历任财务部副经理、经理,现为公司董事。王连莹先生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李军印先生,1970年9月出生,1996年毕业于厦门大学财金系,本科学历,1996年至今在本公司工作,历任证券部主管、证券事务代表等职,现为本公司董事会秘书。李军印先生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黄懿女士,1974年3月出生,1995年毕业于中山大学外语学院英语系,2005年9月获得英国威尔士大学MBA学位,1995年7月至今在本公司工作,历任总经理秘书、办公室副经理等职,现为本公司监事(任期至2007年12月31日)、办公室经理。黄懿女士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附件二 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高管任职资格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独立董事指导意见》的有关要求及本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本人就公司任命高管的任职资格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经审阅,钟振强先生符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章程》中不能担任公司高管人员的情形,提名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其他规章制度的规定。 2、经审阅,王连莹先生符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章程》中不能担任公司高管人员的情形,提名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其他规章制度的规定。 3、经审阅,李军印先生符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章程》中不能担任公司高管人员的情形,提名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其他规章制度的规定。 4、经审阅,黄懿女士符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章程》中不能担任公司高管人员的情形,提名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其他规章制度的规定。 本人同意上述人员的任职。 独立董事:黄文忠、戴炳源 二00七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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