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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粤宏远(000573)清欠大股东占款的策略选择 2003-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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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求全体股东利益的最大化——析粤宏远清欠大股东占款的策略选择
日前,粤宏远与大股东宏远集团达成协议,决定由宏远集团用其拥有的宏远新城L区的土地使用权,抵偿所占用的粤宏远的部分资金及2002年度资金占用费共计1.75亿元,此外,宏远集团还拟将位于东莞市中心区的另两块土地用于抵偿占用粤宏远的3.4亿元资金,预计在本年度内完成。如上述协议能按期实现,则粤宏远将彻底清收宏远集团占用上市公司的5.74亿元资金。 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问题在中国证券市场由来已久,虽然大家都知道这既不利于上市公司的健康发展,也损害了公众股东的利益,但能有效解决这一问题的上市公司目前却不多。其难点在于当大股东利益与公众股东利益出现冲突的时候,上市公司管理层能否勇于且善于维护最广泛股东的利益。通过此次清欠大股东占款问题,粤宏远无疑迈出了第一步。 由于产业转型的原因,宏远集团占用粤宏远资金曾高达5.74亿元,要求宏远集团一下子归还巨额资金显然不现实,而且粤宏远今后的发展也无法完全脱离大股东的支持。对于粤宏远管理层而言,最佳的策略选择当然是把清欠大股东占款问题与公司今后的主导产业发展有机地结合起来,把包袱化为资源,追求最广泛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据了解,此次宏远集团用于抵偿债务的土地,属于宏远集团名下的优质资产之一,位于东莞城市中心区的南城区,紧邻东江南支流及公司房地产重点项目金丰花园,有利于金丰花园下一步的做大做强。近年来东莞市经济快速增长,大量台商在此投资兴业,在房地产方面的消费能力强劲,已形成了对中心区精品楼盘的持续需求。粤宏远管理层很愿意因清欠大股东占款而拿到的这块土地,并进而加大对房地产方面的投入,同时准备通过一系列的精心运作,形成公司新的盈利增长点。 对上市公司而言,尽早清收大股东欠款无疑是必然的选择,但粤宏远并不是简单地为了清欠而清欠,更多的是把清欠与实现公司的发展战略结合起来,把主导产业做大做强,公司效益的持续增长,无疑是包括大股东在内的全体股东所乐见的。 看来,在清收大股东占款问题上,如何化“包袱”为“契机”,化“腐朽”为“神奇”,的确是一个值得深入探讨的问题,也许,粤宏远管理层做出的选择,是一种比较精明的选择。(黄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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