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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广夏(000557)中小股民诉讼案终结 所赔偿的1543万股股份昨日过户 2007-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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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广夏(000557)公告,公司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赔偿中小股民诉讼的股份司法过户已经完成。公司向中小股民原告赔偿的15,435,023股股份已于5月25日完成向相关原告过户。至此,银广夏中小股民诉讼问题全部解决。
银广夏与中小股民诉讼一波三折。2006年,银广夏将股权分置改革与解决证券市场虚假陈述民事赔偿诉讼相结合,银广夏通过股权分置改革同大部分中小投资者达成诉讼和解。银广夏的股改方案为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得转增3股股份,相当于每10股获送1.14股。公司同时以中小股民撤诉为条件,按照一定的比例向这些中小股民追送股份。
2006年5月,公司公告,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23,366,749股已经过户给和解的中小投资者,至此有332名中小投资者与公司非流通股股东达成和解协议。这些中小投资者的诉讼请求金额为1.03亿元。此外还有503名未达成和解协议的中小投资者诉讼请求金额为7165万元。
2006年11月,银广夏决定以公积金转增股份的方式解决剩余中小投资者诉讼问题,公司以不超过2000万股的股份来解决这些诉讼。该部分股权以公司股东银川培鑫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名义暂时持有,并由培鑫投资向中小股民支付。
2006年12月21日,银广夏召开的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利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解决中小股民诉讼问题的议案》。
今年2月14日,法院对银广夏中小股民诉讼案作出终审判决。涉及银广夏的中小股民诉讼原告836人,公司在2006年与332人达成和解,1人撤诉。其余503名原告中,达成和解27人,一审判决未上诉29人,一审判决后上诉并已终审判决447人。503名原告诉讼请求金额为7311.86万元,培鑫公司需要向原告赔偿公司股份15,435,023股。
今日公告称,2004年,公司因中小股民诉讼计提预计负债175,850,000元。此次解决全部中小股民诉讼问题后,上述或有负债已经全部解决,相关金额计入资本公积金。其中:以股份赔偿172,242,140元,以被人民法院保全的房产赔偿2,703,084元,支付诉讼费904,776元。上述情况已在公司2006年年度报告中作了相应的帐务处理。
本次转增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605,007,626股,其中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为381,417,230股,占总股本63.04%;有限售条件流通股223,590,396股,占总股本的36.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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