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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华控股(000546)重大诉讼事项公告 2008-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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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光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事项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重大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008年4月14日收到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文号为(2008)吉民二初字第9号)及相关法律文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 原告:海南顺兴房地产开发公司,被告:吉林光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时代教育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吉林轻工股份有限公司海南公司。 本案原告诉被告股权转让纠纷一案,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已受理,开庭日期定于2008年6月3日。 三、依据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2008)吉民二保字第2号民事裁定书,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已受理海南顺兴房地产开发公司向其提出的诉前财产保全申请,裁定如下:冻结被申请人吉林光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名下持有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0109)40万股社会法人股、吉林华润生化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0893)785290股社会法人股。 四、本公司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五、本公司将按照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要求,积极准备应诉。本次公告的诉讼属公司原控股股东与现控股股东之间的纠纷,本公司除因已获流通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0109)40万股社会法人股被冻结无法正常交易外,对公司当期经营利润暂无影响,公司将根据上述诉讼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1、民事裁定书 2、应诉通知书 3、民事起诉状 4、限期举证通知书 吉林光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八年四月十五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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