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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天城投(000540)2008年第4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2008-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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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天城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4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二、本次会议基本情况 1、本次会议召开时间 会议开始时间为:2008年8月15日9:00。 2、召开地点:贵阳市云岩区吉祥路1号宅吉大厦五楼公司会议室。 3、表决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罗玉平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6人,代表股份168,933,982股,占公司总股本326,811,466股的51.69%。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关于为开发金阳2007-07地块贷款提供担保的关联交易议案。 A、表决情况: 控股股东金世旗国际控股公司没有参与表决,对此议案进行了回避。 同意票24,666,13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票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B、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为开发金阳2007-07地块贷款提供担保的关联交易议案。 同意公司为贵州欣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拟分批次向中国农业银行贵阳市龙井支行贷款总计壹亿贰仟万元人民币用于金阳2007-07地块开发的3年期银行贷款提供信用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王冠。 3、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目录 1.中天城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4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中天城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8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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