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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电力A(000539)关于向广东粤电控股西部投资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关联交易公告 2008-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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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广东粤电控股西部投资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拟在2008年向广东粤电控股西部投资有限公司提委托贷款。 由于西投公司是本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电集团”)控股35%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6年修订本)》的有关规定,本公司向西投公司提供委托贷款之行为,属于关联交易。 在2008年7月18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上,公司董事对该项交易进行了认真的分析、研究,9名非关联方董事(包括6名独立董事)一致表决通过了该项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 该项交易涉及的关联方为西投公司。截止2008年6月30日,粤电集团持有本公司46.33%的股份,持有西投公司35%的股权,为本公司和西投公司的控股股东,本公司和西投公司为其控股子公司。 根据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给西投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4400001901639),西投公司企业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734亿元;注册地址为:广州市天河东路2号粤电广场南塔17楼。经营范围为:以自有资产对电力及其相关项目、能源项目进行投资。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本公司拟在2008年向西投公司提供委托贷款7,782.29万元人民币,按其资金的实际需要确定贷款期限并分步落实,利率按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下浮10%执行。 四、进行该项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该项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本公司参股26%的西投公司因投资的贵州盘南电厂发电成本上涨、经营效益不理想导致自身资金紧张,为满足经营活动资金周转,西投公司拟向股东申请提供委托贷款,本公司按照26%的股权比例拟向西投公司提供7782.29万元人民币委托贷款。 该项关联交易有利于确保西投公司的正常经营资金需求,缓解因经营成本上涨所带来的资金压力。 五、本年初至6月30日,本公司收取西投公司贷款利息314.74万元人民币,不存在其他关联交易。 六、独立董事的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沙奇林、张尧、冯晓明、杨治山、朱卫平、郭银华对该项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查,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该项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目录 (一)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本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该项关联交易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八年七月十九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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