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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工(000528)第五届十七次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0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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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十七次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于2008年5月3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第十七次(临时)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08年6月3日在公司总部综合技术大楼十二楼会议室现场如期召开。应到会董事9人,实到会董事9人(三名独立董事刘斌先生、冯宝珊女士、贺瑛女士均采取通讯方式进行了表决),公司监事会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王晓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通知及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经会议审议,作出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同意于2008年6月29日召开2007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会议通知另发)。 该项议案获全票赞成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收购上海柳工叉车有限公司全部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鉴于公司已开展叉车业务,为避免同业竞争,董事会同意以1,542.9488万元(作价依据:按照审计评估基准日2007年6月30日上海柳工叉车有限公司净资产评估值1,902.02万元,加上该公司经审计的2007年净利润-359.0712万元)的协议价格,收购控股股东广西柳工集团有限公司和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柳州柳工附件制造有限公司所持上海柳工叉车有限公司的全部股权,其中广西柳工集团有限公司所持该公司70%的股权之收购价为1080.0642万元(占公司2007年末经审计的净资产235,171.76万元的0.46%),柳州柳工附件制造有限公司所持该公司30%的股权之收购价为462.8846万元。 按规定关联董事王晓华先生、曾光安先生、冯立先生、钟春彬先生、王相民先生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杨一川先生、刘斌先生、冯宝珊女士、贺瑛女士参与表决。 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出具了无异议的独立意见。 该项议案获参与表决的非关联董事全票赞成通过。 特此公告。 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八年六月三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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