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旭飞投资(000526)关于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20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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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旭飞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数量为1,076,900股。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08年2月5日。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概述 1、股权分置改革对价方案要点: 本公司以流通股32,775,285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方案实施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转增股本,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获得5.17股的转增股份,相当于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得2.5股的对价。 2、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股东大会日期、届次: 2006年2月20日,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3、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日:2006年3月1日。 二、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时间为2008年2月5日。 2、本次可上市流通股份的总数1,076,900股,占公司限售条件股份总数的2.61%、无限售条件股份总数的1.96%、股份总数的1.12%;各限售股份持有人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本次可上市 本次可上 本次可上 流通股数占 市流通股 市流通股 序 限售股份持有人 持有限售股 本次可上市 公司有限售 数占公司 数占公司 号 名称 份数(股) 流通数(股) 条件股份总 无限售条 股份总数 数的比例 件股份总 的比例 数的比例 (%) (%) (%) 1 深圳市上步实业股 605,000 605,000 1.46 1.10 0.63 份有限公司 2 厦门市群星贸易公 242,000 242,000 0.59 0.44 0.25 司 3 陈必胜 229,900 229,900 0.56 0.42 0.24 合计 1,076,900 1,076,900 2.61 1.96 1.12 三、本次可上市流通限售股份持有人在股权分置改革时做出的各项承诺及履行情况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一致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履行法定承诺义务。本次可上市流通限售股份持有人已履行了其在股权分置改革中作出的各项承诺。 四、股本变动结构表 - 本次上市前 本次上市后 股份类型 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 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 - (股) 比例(%) (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41,339,155 42.97 40,262,255 41.85 1、国家持股 2、国有法人持股 3、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40,504,255 42.11 39,657,255 41.23 4、境内自然人持股 229,900 0.24 5、境外法人持股 6、境外自然人持股 7、基金、产品及其他 605,000 0.63 605,000 0.63 二、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54,855,952 57.03 55,932,852 58.15 1、人民币普通股 54,855,952 57.03 55,932,852 58.15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4、其他 三、股份总数 96,195,107 100 96,195,107 100 五、保荐机构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根据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核查,保荐代表人就公司部分限售股份持有人持有的限售股份申请上市流通事宜出具如下结论性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本公司对厦门旭飞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解除股份限售的有关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意见如下: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违反股权分置改革中的承诺及不履行承诺的情形,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其他非流通股股东垫付对价及偿还情形,不存在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对厦门旭飞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的占用,也不存在厦门旭飞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股东的违规担保等情形。 六、其他事项 1、公司限售股份持有人之间不存在垫付对价及偿还情形; 2、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不存在对本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公司对该股东违规担保; 3、限售股份持有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若触及其承诺,公司将及时公告提示广大投资者。 七、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2、保荐机构核查报告 厦门旭飞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O八年二月一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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