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旭飞投资(000526)转让项目获收益1520万 2005-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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旭飞投资(000526)今日披露,由于深圳华逸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不能解决华逸园项目的沉重负债及后续开发资金,而且该项目的投资及负债已远远超过旭飞投资的承受能力,旭飞投资决定将华逸园项目进行整体转让。通过本次交易,可为旭飞投资实现股权投资收益1520万元,投资回报率33%。 旭飞投资于11月26日与深圳市华佳怡投资策划有限公司签订了《华逸园项目转让协议书》,协议约定旭飞投资将拥有的华逸园项目70%股权(含权益)以618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华佳怡公司,华佳怡公司在协议生效后的两个月内付清上述转让款。 华逸园公司是华逸园项目的单项开发建设单位,成立于2002年6月7日,注册资本1000万元,其主营业务为华逸园土地地块的房地产开发经营。其中旭飞投资持有70%股权,佳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有30%股权。截至2005年10月31,华逸园公司资产总额13812万元,负债总额12977万元,应收款项总额3093万元,净资产835万元。2005年1月至10月份的主营业务收入36万元,主营业务利润34万元,净利润-87万元。 据悉,本次转让的华逸园公司股权(含权益)不会导致旭飞投资合并报表范围变更,因为旭飞投资之前收购华逸园公司70%股权的工商手续尚未办妥,故旭飞投资现合并报表范围未包含华逸园公司。另外,旭飞投资以旭飞花园裙楼1573.77平方米房产为华逸园公司在深圳市商业银行贷款2400万元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从2004年12月3日至2005年12月2日,在本协议生效前将会解除该担保。截至2005年10月31日,华逸园公司没有占用旭飞投资资金情况,而旭飞投资之子公司占用华逸园公司752.7万元资金。 交易完成后,旭飞投资将不再拥有华逸园项目的任何权益,也不再承担该项目及华逸园公司的债务及风险。旭飞投资对华逸园项目总计投资4660万元,现转让价格为6180万元,通过本次交易,可为旭飞投资实现股权投资收益1520万元,投资回报率33%。同时,旭飞投资可将回收的资金进行公司自有土地厦门海发二期项目的开发及投资其它项目并拓展新的业务,使旭飞投资经营形成良性循环局面,得到长足的发展。 旭飞投资董事会根据华佳怡公司近三年的财务状况及其股东的资信情况分析,该公司净资产达4000多万元,主要是市内商铺物业,应有对协议在生效后两个月内付清上述转让款的支付能力,且风险可控。旭飞投资独立董事苏洋、王铁林及马建华认为:通过转让华逸园项目权益,使旭飞投资安全收回投资,又获得较佳收益,避免该公司继续经营该项目造成的巨大风险。 旭飞投资昨日收盘价3.81元,跌1.80%。 (证券时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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