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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开发(000514)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08-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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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08年2月22日以电话及传真方式告知全体监事。会议于2008年2月26日在公司总部(重庆市渝中区曾家岩1号附1号)二楼四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 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鹏先生主持。 一、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正文》及《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摘要》; 二、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07年度财务报告》;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检查,认为公司2007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重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公司2007年度实现净利润141,183,305.09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104,764,071.55元。为此,公司董事会决定200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2007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487,644,32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送1股;用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转增2股的比例转增股本;同时派发现金红利每10股0.12元(含税)。送转后,资本公积尚余1,142,938,164.37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尚余50,147,907.71元,结转至下年度。监事会对上述利润分配预案表示无异议,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07年度监事会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列席了公司召开的所有董事会、股东大会,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决策程序、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的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能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规范运作,能够严格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和授权,决策程序科学、合法。公司本着审慎经营的态度,建立了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及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是卓有成效的,未发现公司董事及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过程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公司监事会检查了报告期内公司收购、出售资产及关联交易情况,认为公司在报告期内发生的收购、出售资产事项,履行了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维护了广大股东和公司的利益。 公司监事会同意将以上报告和预案提交公司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监事会对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出具的审核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检查,认为公司2007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重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意见及所涉事项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监事会表示无异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监事会及全体监事愿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此公告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8年2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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