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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珠集团(000513)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08-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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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情况发生。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公司于2008年6月14日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纸《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香港《文汇报》(英文)及巨潮资讯网披露了《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08年第二次股东大会通知》(公告编号:2008-29)。 2.召开时间:2008年6月30日上午9:30 3.召开地点:珠海市拱北桂花北路132号丽珠大厦二楼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记名投票 5.召集人: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安宁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总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134,000,77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79%。 2、A股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会的A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89,463,03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A股的48.69%。 3、B股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B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44,537,73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B股的36.41%。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作出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朱保国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选举朱保国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止。 ①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4,000,77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 股。 ② A 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89,463,038 股,占出席会议 A 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③ B 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44,537,733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 0股;弃权0股。 ④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刘广霞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选举刘广霞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止。 ①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4,000,77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 股。 ② A 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89,463,038 股,占出席会议 A 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③ B 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44,537,733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 0股;弃权0股。 ④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选举顾悦悦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选举顾悦悦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止。 ①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4,000,77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 股。 ② A 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89,463,038 股,占出席会议 A 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③ B 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44,537,733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 0股;弃权0股。 ④表决结果: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安宁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选举安宁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止。 ①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4,000,77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 股。 ② A 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89,463,038 股,占出席会议 A 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③ B 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44,537,733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 0股;弃权0股。 ④表决结果: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选举邱庆丰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选举邱庆丰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止。 ①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4,000,77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 股。 ② A 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89,463,038 股,占出席会议 A 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③ B 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44,537,733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 0股;弃权0股。 ④表决结果: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选举钟山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选举钟山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止。 ①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4,000,77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 股。 ② A 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89,463,038 股,占出席会议 A 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③ B 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44,537,733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 0股;弃权0股。 ④表决结果: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华以正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选举华以正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为一年。 ①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4,000,77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 股。 ② A 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89,463,038 股,占出席会议 A 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③ B 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44,537,733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 0股;弃权0股。 ④表决结果: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王俊彦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选举王俊彦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止。 ①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4,000,77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 股。 ② A 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89,463,038 股,占出席会议 A 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③ B 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44,537,733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 0股;弃权0股。 ④表决结果: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罗晓松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选举罗晓松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止。 ①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4,000,77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 股。 ② A 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89,463,038 股,占出席会议 A 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③ B 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44,537,733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 0股;弃权0股。 ④表决结果:通过。 10、审议通过《关于选举曹平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选举曹平伟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任期至本届监事会届满止。 ①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4,000,77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 股。 ② A 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89,463,038 股,占出席会议 A 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③ B 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44,537,733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 0股;弃权0股。 ④表决结果:通过。 1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庞大同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选举庞大同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任期至本届监事会届满止。 ①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4,000,77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 股。 ② A 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89,463,038 股,占出席会议 A 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③ B 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44,537,733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 0股;弃权0股。 ④表决结果: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成员共9人,其中:非独立董事6人,分别为:朱保国先生、刘广霞女士、顾悦悦女士、安宁先生、邱庆丰先生、钟山先生;独立董事3人,分别为:华以正先生、王俊彦先生、罗晓松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曹平伟先生、庞大同先生与经公司2008年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杨矗先生一起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 五、见证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见证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德赛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王先东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及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对议案的表决结果及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与会董事签字的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德赛律师事务所所出具的律师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7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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