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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ST华塑(000509)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08-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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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人华塑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有一项提案《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被否决,具体投票情况如下;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方式召开。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08年4月12日上午9:30 2、召开地点:成都市金河街18号金河宾馆会议中心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王之钧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股东及股东代表共3人,代表股份828884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总股本的33.15%。 2、社会公众股股东出席情况: 社会公众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人,代表股份5000股,占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东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3%。其中,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社会公众股股东1人,代表股份5000股,占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东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3%。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8288846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0%。 2、社会公众股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5000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3、表决结果:提案通过。 (二)审议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0%;反对8288846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0%。 2、社会公众股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反对5000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3、表决结果:提案未通过。 4、提案未通过原因:参加本次大会并行使表决权的股东认为该议案的部分内容尚需完善。 (三)审议《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8288846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0%。 2、社会公众股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5000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3、表决结果:提案通过。 (四)审议关于《成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成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议案》,并提名郭永清先生、刘洪渭先生和刘永华先生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由郭永清先生担任召集人。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8288846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0%。 2、社会公众股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5000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3、表决结果:提案通过。 (五)审议关于《成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成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议案》,并提名刘洪渭先生、黄少安先生和李建生先生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刘洪渭先生担任召集人。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8288846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0%。 2、社会公众股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5000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3、表决结果:提案通过。 (六)审议关于《成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成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议案》,并提名黄少安先生、郭永清先生和张相军先生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由黄少安先生担任召集人。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8288846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0%。 2、社会公众股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5000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3、表决结果:提案通过。 (七)审议关于《成立董事会发展战略委员会的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成立董事会发展战略委员会的议案》,并提名邢乐成先生、王之钧先生、窦学海先生和黄少安先生为董事会发展战略委员会委员,由邢乐成先生担任召集人。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8288846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0%。 2、社会公众股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5000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3、表决结果:提案通过。 (八)审议关于《公司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确定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0元人民币。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8288846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0%。 2、社会公众股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5000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3、表决结果:提案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山东安邦顺意律师事务所的李登文、孙军桥律师进行了法律见证并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认为:本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及决议; 2、法律意见书。 同人华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八年四月十二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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