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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江控股(000505)独立董事提名人、候选人声明 2008-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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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珠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海南珠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李光忠为海南珠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海南珠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履历见附件),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海南珠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五董事会独立董事(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书),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海南珠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海南珠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海南珠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海南珠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海南珠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海南珠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五、被提名人不存在《独立董事备案办法》第三条所列情形。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海南珠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8年7月9日 海南珠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李光忠 声明人 李光忠,作为海南珠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海南珠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海南珠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深圳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厉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李光忠 二00八年七月四日 海南珠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李光忠简历
李光忠 性别 男 1946年8月10日出生 汉 族 中共党员 会计学教授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 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职情况: 1969年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大学本科学历; 1972年至2007年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从事教学、科研及党政工作; 1996年晋升教授、硕士导师。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党委委员、会计学院党委书记兼副院长,并任中国会计学会会员、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湖北省会计学会理事、全国高协组织教材研究与编写委员会委员、全国大中型企业总会计师岗位培训教研组组长等职。曾兼任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长期以来,主要从事财务会计、会计理论方面的教学与研究工作,主要讲授会计学原理、财务会计、成本会计、财务管理等课程。在从事专业教学以及党务、行政工作的同时,主编出版各类著作、教材20余部,公开发表学术论文30余篇。 独立董事资格:2006年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培训获得独董任职资格 与珠江控股公司或控股股东的关联关系:无 持有珠江控股公司股份数量:0股 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否 证券代码:000505 证券简称:珠江控股 海南珠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关于独立性的补充声明 一、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全称:海南珠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1. 本人姓名: 李光忠 2. 其他情况:详见《独立董事履历表》和《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二、是否是国家公务员或在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任职的人员?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三、是否是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的子公司、分公司等下属单位任职的人员或其亲属?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四、是否是在为本公司提供审计、咨询、评估、法律、承销等服务的机构任职的人员,并参与了相关中介服务项目,或为该机构的主 要负责人或合伙人?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五、是否是在本公司贷款银行、供货商、经销商单位任职的人员?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六、是否是中央管理的现职或者离(退)休干部?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本人李光忠郑重声明,上述回答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保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遗漏。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深圳证券交易所可依据上述回答和所提供的其他资料,评估本人是否适宜担任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 声明人:李光忠 (签署) 二00八年七月四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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