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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江控股(000505)董事会决议公告 20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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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珠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南珠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1月2日以传真方式发出通知,2008年1月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 8人,杨凯军董事因工作原因未出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一致同意通过如下决议: 一、《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本公司2007年5月23日召开的2006年度股东大会曾决定续聘海南从信会计师事务所负责A股审计,均富会计师行负责B股审计。鉴于目前本公司无法判断海南从信会计师事务所在2007年12月31日以后是否仍旧符合有关上市公司审计机构的相关标准要求,为了不影响公司2007年度审计工作的正常进行,本公司拟改聘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7年度审计机构。 根据证监会计字[2007]30号文,新会计准则实施后境内上市外资股不再要求按国际会计准则另行审计,本公司决定辞去2007年度B股审计机构均富会计师行。 公司独立董事张陶伟、杨卫平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发表独立意见表示同意。 以上议案须经本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关于召开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08年1月24日召开海南珠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特此公告。 海南珠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0八年一月八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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