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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景地产(00050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08-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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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景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绿景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08年3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3票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0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07年财务决算报告》;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四、 监事会对公司2007年度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赋予的职责,对公司董事会会议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独立进行了例行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认为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有关规范要求切实执行股东大会决议,行使职权符合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不断建立健全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机制,使其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重大经营决策科学化、制度化,保障了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和公司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均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和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精神,忠于职守,勇于开拓,诚信勤勉。监事会未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损害股东、公司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检查,通过查阅公司的财务资料,审查财务收支情况,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及其补充规定,公司2007年年度财务报告能够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公司2007年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审计意见和对有关事项作出的评价是客观公正的。 3、检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募集资金,亦没有报告期前募集资金使用延续到报告期内的情况。 4、检查公司重大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出售资产事项;购入资产交易程序合法,价格合理、公允,未发现内幕交易、损害部分股东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5、检查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所进行的关联交易符合市价公平原则,并按法定程序进行,无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6、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公司2007年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审计意见客观公正。 7、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意见 (1)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覆盖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2)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配备齐全到位,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 (3)2007年,公司没有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发生。 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特此公告。 绿景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八年三月二十四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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