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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武商A(000501)第五届四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2008-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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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四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四次董事会于2008年3月29日发出通知,2008年4月9日在公司2号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刘江超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11名,实到董事11名,本次董事会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4名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采取举手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全票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武商集团二○○七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二、武商集团二○○七年度报告及摘要 三、武商集团二○○七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武商集团二○○七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二○○七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99,448,668.30元,用于弥补上一年度亏损后,二○○七年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03,102,964.61元。因此,公司董事会决定二○○七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五、关于注册会计师出具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六、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及办公地址的议案 因公司经营规模不断扩大,现在的办公地点已不能适应工作需要,公司总部办公地点已于2008年3月26日整体搬迁至江汉区解放大道690号武汉国际广场八楼。同时,公司拟将注册地址由原江汉区解放大道688号变更为江汉区解放大道690号,邮政编码:430022,联系电话及传真不变。 七、关于对公司已披露的2007年期初资产负债表进行调整的议案 根据2007年11月16日财政部频发的财政部财会[2007]14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号》通知要求,公司对企业执行新会计准则有关问题进行补充说明。公司对已披露的2007年期初资产负债表进行相应调整,具体变动如下: 项目 2007年12月31 2007年6月30 差异 日披露的期初数 日披露的期初数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508,194.80 1,508,194.80 长期股权投资 98,061,088.65 98,639,488.65 -578,400.00 递延所得税负债 306,832.28 306,832.28 资本公积 546,175,521.13 545,552,558.61 622,962.52 盈余公积 77,716,697.21 57,978,324.57 19,738,372.64 未分配利润 -202,551,632.91 -182,813,260.27 -19,738,372.64 归属于母公司的股东 928,589,175.43 927,966,212.91 622,962.52 权益合计 1、根据上述规定,公司对持有的ST万鸿、武汉力诺太阳能集团有限公司股票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并进行了追溯调整。截止2006年12月31日,公司持有武汉力诺太阳能集团有限公司27.3万股,账面价值338,400.00元,按照2006年最后一个交易日收盘价4.17元/股计算,应确认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为1,138,410.00元;公司持有ST万鸿22.968万股,账面价值240,000.00元,按照2006年最后一个交易日收盘价1.61元/股计算,应确认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为369,784.80元,由此调减了长期股权投资578,400.00元、调增可供出售金融资产1,508,194.80元、调增递延所得税负债306,832.28元、调增资本公积622,962.52元。 2、盈余公积调增的原因,按2007年上市公司备忘录的相关规定,冲回原来因内部交易抵消、子公司合并范围的变化在合并环节调整的盈余公积19,738,372.64元. 八、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签订经营网点合同的议案 根据武商集团五年发展规划,武商集团将充分发挥武商量贩连锁有限公司规模经营的优势,加快发展步伐,量贩大卖场规模达到100家,形成优势明显的规模经营。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等达到一定金额及比例,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由于武商量贩连锁有限公司经营规模不断扩大,发展的量贩网点多,经营期限较长,因此所涉及的合同总金额较大,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能实施。 2008年,武商量贩连锁有限公司将签订新网点合同10-15个。 为适应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及时决策,迅速抢占稀缺的网点资源,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一年内,按照签订合同总金额不超过9亿元的原则,签订新量贩经营网点合同,并在年度股东大会报告其执行情况。 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九、关于由公司代垫国有折价入股土地性质变更出让金的议案 关于国有股东折价入股土地使用权性质变更问题,公司已多次与国有股东进行协商,要求尽快解决,但至今未有结果,导致武汉国际广场开业半年有余,其土地证、房产证仍未办理。给公司正常经营带来重大影响,鉴于房产证、土地证是引进国际一线品牌进店经营所必须的要件,公司建议:因国有股东折价入股土地性质变更问题不能在短期内解决,公司拟先行垫付出让金,办理土地性质变更手续,具体金额由武汉市土地局确认,以取得土地证、房产证,维持公司正常经营,出让金最终解决,待有关方面提出明确处理意见后,再提请董事会讨论确定。 十、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了适应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公司经营范围、注册地址及办公地址发生相应变更,现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改: 1、《公司章程》第十六条,公司经营范围中增加:餐饮、副食销售(仅供分支机构使用)。 2、《公司章程》第五条,公司住所:武汉市解放大道688号 办公地址:武汉市解放大道688号 邮政编码:430022 修改为:公司住所:武汉市江汉区解放大道690号 办公地址:武汉市江汉区解放大道690号 邮政编码:430022 十一、关于续聘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续聘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的2008年度审计机构。 十二、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预案 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1600元/月,根据《武商集团独立董事制度》相关规定,对比同行业平均水平,公司董事会决定将独立董事津贴标准调整为5000元/月。 本预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关于召开2007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上述第三、四、八、十、十一、十二项需提请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八年四月九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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