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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天酒店(000428)二00八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08-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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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华天大酒店股份有限公司二00八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事项。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08年6月13日9:30 2、召开地点:本公司贵宾楼四楼杜鹃厅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陈纪明先生 6、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文件全文刊登在2008年5月29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 7、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82,109,39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9.39%。 2、公司董事、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湖南博鳌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大会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及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陈纪明先生、郭敏女士、刘岳林先生、孙波先生、曾小玲女士、孟京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赵立华先生、戴晓凤女士、胡小龙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计,任期三年。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况的说明: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未对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提出异议。 累积投票制表决结果如下: 陈纪明:同意182,109,39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郭 敏:同意182,109,39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刘岳林:同意182,109,39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孙 波:同意182,109,39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曾小玲:同意182,109,39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孟 京:同意182,109,39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赵立华:同意182,109,39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戴晓凤:同意182,109,39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胡小龙:同意182,109,39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及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刘纪任、潘小青、吴冰颖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计,任期三年。 累积投票制表决结果如下: 刘纪任:同意182,109,39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潘小青:同意182,109,39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吴冰颖:同意182,109,39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上述三名股东监事与公司第二届第十四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监事李萱女士、袁翠玲女士二人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北京世纪城华天商务酒店部分产权面积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178,109,39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2%,反对票3,784,790股,弃权票0股。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承包经营长春京都大酒店补充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178,109,39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2%,反对票3,784,790股,弃权票0股。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中国银行湖南省分行续办流动资金贷款人民币3500万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178,109,39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2%,反对票3,784,790股,弃权票0股。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资产抵押贷款并提请股东大会进行相关授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178,109,39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2%,反对票3,784,790股,弃权票0股。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南博鳌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 刘彦 3、结论性意见:本次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目录 1、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湖南博鳌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南华天大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200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南华天大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二00八年六月十四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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