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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天酒店(000428)三届董事会2008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08-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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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华天大酒店股份有限公司三届董事会2008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南华天大酒店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4月18日(星期五)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公司三届董事会2008年第四次临时会议。会议在保证公司董事充分发表意见的前提下,以专人或传真送达方式审议表决。公司董事9名,参加会议表决的董事9名。会议情况已通报公司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对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本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公司拟发行公司债券,具体方案为: 1、发行规模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上述范围内确定具体发行规模。 2、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向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的比例不超过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数量的50%,具体比例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公司原股东的认购意向及届时市场情况确定,并在本次公司债券的募集说明书中予以披露。 3、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的存续期限为5-10年(含当年),具体期限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市场情况确定。 4、募集资金的用途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拟用于资产收购、偿还贷款或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具体募集资金用途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5、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决议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6、对董事会的其他授权事项 (1)决定并聘请参与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及债券受托管理人; (2)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包括发行时机、发行数量、期限、利率或其确定方式、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是否设计回售或赎回等创新条款、是否有担保及担保方式等事项; (3)确定在核准额度范围内是否分期发行以及各期发行数量; (4)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签署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上市相关的法律文件; (5)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上市相关的其他事宜。 本项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票,弃权票。 二、《关于召开公司200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08年5月5日(星期一)召开公司200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下列议案:1、《关于为子公司湖南华天光电惯导技术有限公司续办贷款5000 万元继续提供担保的议案》2、《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湖南华天之星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增资扩股的议案》3、《关于投资成立华天湘菜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4、《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分条款的议案》5、《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湖南华天大酒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八年四月十九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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