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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中北(000421)关于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2008-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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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中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期间,聘请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担任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保荐机构,同时海通证券委派樊倩女士担任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保荐代表人。 近日,公司接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更换保荐代表人的通知》,因工作需要樊倩女士已调离海通证券。根据相关法规要求,海通证券另行委派宋立民先生担任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保荐代表人,继续履行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工作的督导和保荐职责,持续督导义务至2010年1月9日止。 特此公告。 南京中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八年七月十八日 附件:宋立民先生简介 宋立民,男,西南财经大学经济学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副总经理,保荐代表人。1995年起从事投资银行工作,对投资银行业务理论有深刻的理解,并在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成功主持了北京化二、光彩建设、西藏药业、冀东水泥、力源液压、柳州钢铁、拓维信息等多个项目的改制与发行上市工作;并主持完成了靖远煤电、电广传媒、古井贡酒、广济药业等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工作;还从事了大量的财务顾问、收购重组等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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