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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泰格(000409)2008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08-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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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格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08年8月5日上午10:00 2.召开地点:深圳市福华一路国际商会大厦B座2206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周健先生 6.本次股东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代理人)1人,代表股份45,345,99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26.46%。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聘请中和正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赞成45,345,99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授权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关于聘请中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的议案; 赞成45,345,99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授权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集团(深圳)事务所 2、律师姓名:武小兵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与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等事宜,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泰格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集团(深圳)事务所关于泰格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泰格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8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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