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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精工(600496)股权质押公告 2008-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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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质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浙江精工建设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知。浙江精工建设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于2008年7月1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将其持有的公司限售流通股63,137,864股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绍兴分行作出质押,质押期限自2008年7月18日起一年;将其持有的公司限售流通股20,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24,750,000股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作出质押,质押期限自2008年7月18日起一年。上述质押股份总数合计107,887,86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27%。 截止2008年7月21日,浙江精工建设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质押股份总数为122,887,864股,质押部分占公司总股本的35.62%。 特此公告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7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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