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丝绸股份(00030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08-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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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江丝绸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吴江丝绸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08年4月2日以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08年4月15日以传真表决方式召开。公司9名董事全部参加了本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定程序。 会议审议了公司管理层提出的受让吉林省松原市华都石油开发有限公司90%股权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此次股权投资对于公司寻找新的利润增长点,努力实现股东价值的最大化,是一种比较稳健、比较满意的投资选择,会议同意出资1亿元人民币受让上海金欧利纺织品有限公司持有的吉林省松原市华都石油开发有限公司90%的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时刊登的《对外股权投资公告》。因本次对外股权投资的标的金额1亿元占本公司2007年度经审计的总资产、营业收入、净资产的10%以下,本次股权投资不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表决,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受让吉林省松原市华都石油开发有限公司90%股权的决议。 特此公告 吴江丝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八年四月十六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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