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国际实业(000159)关于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2008-3-28
|
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2008年非公开发行所募集资金将投资建设“70万吨/年捣固焦二期改扩建工程”项目,该项目建设期为2年,根据今年施工进度安排,可完成项目主体土建等工程,设备安装和化产品组装需至2009年,本年度所需支付的项目资金预计不超过募集资金的50%,因此,短期内将有部分资金闲置,随着贷款利率的不断提高,贷款成本增大,为降低公司财务费用,解决流动资金不足的实际情况,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计划短期内拟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一)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公司2008年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435,809,898.7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19,369,240.00元,募集资金到帐时间为2008年2月22日,目前,募集资金净额41936.92万元已划入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款专用帐户,尚未使用。 (二)公司以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和期限、导致流动资金不足的原因。 公司流动资金不足的原因主要是,为建设一期焦化项目,国际实业曾以母公司的名义向银行申请了流动资金贷款,贷款已逐渐到期;为配合二期焦化项目建设,要求煤矿技改的速度同步加快,提高原煤的产量,满足焦炭生产的原煤需求,目前,煤矿技改的部分资金也主要来源于国际实业流动资金贷款,从而导致了公司流动资金不足,财务费用增大。 本次以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1.2亿元,期限6个月,所有动用的募集资金将于2008年10月15日之前归还募集资金至存款专户,预计节约财务费用499万元(按上浮10%的一年期银行贷款利率预测)。 (三)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措施 以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将采取有效措施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 1、在募集资金项目方面:保持与设计单位良好沟通,做好二期项目设计工作并尽快投入建设;借助一期项目施工的良好信誉,提前与主要设备生产和材料供应商沟通,提前安排关键设备的生产和运输;选择国内一流焦化施工企业和监理队伍,严格按项目管理程序推进项目建设。 2、在现金流方面:公司将加快煤矿改扩建,提高原煤产量,增加主营业务收入,增强公司综合盈利能力,按期归还募集资金;如到期,公司流动资金不足以归还时,可通过银行借款及时回笼募集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进度。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同意认为,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的进程,短期内将有部分资金闲置,公司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安排,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未超过6个月;保荐机构为此也出具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时,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未直接或间接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公司制定有《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使用的审批程序和操作程序作了详细的规定,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同意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闲置的1.2亿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安排。 (五)保荐机构意见 光大证券作为保荐机构认为,国际实业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宜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安排,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未超过6个月;独立董事为此也出具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时,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未直接或间接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在国际实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履行相关程序,并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后,光大证券同意上述安排。 (六)本议案尚将提交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实施时间不早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时间即2008年4月15日。 特此公告。 新疆国际实业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8年3月28日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