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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原药业(000153)独立董事意见 2008-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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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作为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独立董事,我们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2007年度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对公司累计和2007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1、2007年度,公司没有为控股股东及本公司持股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 2、截止2007年末,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5000万元,无逾期担保。 二、对公司2007年度不实施现金利润分配预案发表的独立意见 考虑到公司新建项目、技术改造及新药研发等所需大量资金,为节约财务费用,保证公司快速稳步发展。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07年度不实施现金利润分配预案。 三、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考虑到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及历年审计机构的业务水平,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拟续聘深圳南方民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8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第四届十一董事会审议。 四、对公司200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1.公司与安徽丰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2008年度所发生的原材料代理进口事项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持续性交易事项,交易价格以市场定价为基础,有利于保证公司原材料供应,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2.公司与安徽丰原医药经营有限公司2008年度所发生产品经销事项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持续性交易事项,交易价格以市场定价为基础,有利于扩大公司销售,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 3.上述交易合同履行方式按市场化进行,体现了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 五、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意见 2007年度,公司董事会和经理层加强了公司内控制度的建设、修订和完善工作制度,公司现有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健全和完善,具有较为完整的内部控制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也适合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的需要。 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按公司内部控制各项制度的规定进行,公司的对外投资、对外担保、信息披露等的内部控制严格、有效,内部控制措施对企业管理的各个过程、各个环节的控制发挥了较好的作用,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正常进行。 随着公司不断发展的需要,公司内部控制与管理需不断完善和提高。公司内部控制的执行力需进一步增强。 综上所述,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符合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独立董事: 周娟 杜振宇 张林 二〇〇八年四月十四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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