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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原药业(000153)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08-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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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九次监事会于2008年4月14日在公司办公楼第二会议室召开。参会监事应到3人,实到3人(盛太奎先生、卢家和先生和褚卫华先生),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褚卫华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以记名式书面表决的方式,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票3票,无反对和弃权票。 二、通过《公司2007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同意票3票,无反对和弃权票。 三、通过《关于公司2007年度报告的审核确认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确认:公司2007年度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同意票3票,无反对和弃权票。 四、通过《公司200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票3票,无反对和弃权票。 五、通过《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票3票,无反对和弃权票。 上述第一、二、四、五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就公司2007年度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能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公司重大决策科学合理,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公司内控制度得到了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及经理层能够勤勉尽责并在执行职务时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无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发生。 2.深圳南方民和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07年度财务情况进行了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报告期内,公司未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也无以前期间募集资金的使用延续到报告期的情况发生。 4.报告期内,公司收购、出售资产的价格合理,没有发现内幕交易,也无损害部分股东的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发生。 5.报告期内,公司所发生的关联交易遵守公平、公正的原则,所有关联交易均按照市场原则进行,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同意票3票,无反对和弃权票。 七、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意见 1.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覆盖公司各管理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促进和保证了公司各项经营管理目标的实现,确保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2.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较为完整,加强了内部审计及财务控制管理力度,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有效。 3.2007 年度公司未有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发生。 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比较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同意票3票,无反对和弃权票。 特此公告 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〇八年四月十四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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