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中信海直(000009)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08-4-26
|
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08年4月24日(星期四)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08年4月13日发送各位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际出席的监事3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召集人马雷先生主持了会议,经出席会议的监事讨论及表决,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对公司2007年度有关事项发表了如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能够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报告期公司完成了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工作,组织公司治理专项活动,完成了自查整改和公众评议,公司治理自查和整改工作获得了有关部门的肯定。受股东大会的委托,董事会完成了利润分配有效的维护了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权益。购置2架EC225直升机等重大项目的投资工作顺利推进。 (二)公司财务情况 公司建立了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财务帐目清楚,财务资料均能真实、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公司2007年度财务报告经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监事会认为该报告真实、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03年度配股募集资金延续至2007年度使用。购置4架直升机项目进展顺利,2007年度实现经营收益4,728.21万元(项目总投资40,468.31万元,含非募集资金投资额31,900.37万元)。公司董事会以5,742.6万元募集资金作为中信通航出资,落实公务机项目投资,符合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四)报告期公司向大股东中国中海直总公司转让和哈尔滨办公楼资产的资产工作完成,公司关联交易项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交易公开、公平、合理,未发现内幕交易损害部分股东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 (五)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意见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自身的实际情况,逐步建立健全了覆盖公司生产经营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各项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保障了公司财产安全。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存在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 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较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同意 3 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200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见同日披露的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同意提交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 3 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公司200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 3 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同意 3 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公司2008年第一季度报告及说明。 (同意 3 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监事会对公司2007年度报告及公司2008年度第一季度报告的确认意见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和公司2008年第一季度报告真实、客观的反映了公司2007年度和2008年第一季度生产经营成果,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07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并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是客观公正的。 全体监事保证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和2008年度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同意 3 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八年四月二十六日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