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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夏新(600057)关于以公司生产设备、商标权、子公司股权向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公司提供反担保的关联交易公告 2008-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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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公司生产设备、商标权、子公司股权向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公司提供反担保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公司以账面价值4.55亿元的生产设备、商标权、子公司股权,向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公司提供本公司的7.7亿元金融支持提供反担保。 一、关联交易概述 经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公司(以下简称:CEC)磋商,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本公司同意以部分资产抵押方式,由CEC方提供金融支持,用以解决公司部分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缓解当前资金困难的局面。 双方同意:CEC方向本公司提供总额为7.7亿元的金融支持,其中:7.25亿元为担保额度,0.45亿元为委托贷款。本公司则以商标品牌、生产设备、子公司股权,合计账面价值4.55亿元向CEC提供反担保。 因上述反担保事项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苏振明、王建军、林国良、苏端、张丰年、朱以明在本次董事会议上回避表决。有权表决票数为4票。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二、交易对方当事人介绍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公司是中央直接管理的国有独资特大型集团公司,是中国最大的国有IT企业。1989年,按照国家政府职能改革的要求,经国务院批准,由原电子工业部所属企业组建成立。中国电子的主营业务包括:集成电路与电子元器件、计算机及核心零部件、软件与系统集成、通信与3C终端产品的设计、开发、制造、销售与服务,电子商贸、物流与信息服务,电子工程设计与工程承包。2007年,CEC总资产616.23亿元人民币,销售收入684.92亿元人民币。CEC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 三、公司拟提供给CEC反担保的抵(质)押物情况 反担保抵(质)押物 估价或帐面价值(万元) Amoi夏新品牌质押 11500 机器设备 16000 夏新移动股权 15000 夏新塑胶股权 3000 合计 45500 注:账面价值为2007年年度报告审计数据。 四、双方同意本公司提供反担保抵(质)押物按账面价值计。 五、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因公司连年业绩下滑,亏损严重,资产负债率较高,流动资金紧张,通过实际控制人--CEC的金融支持,能够部分缓解公司目前资金困难局面,使公司能够保持常态的生产经营,对进一步改善下半年经营状态将产生积极作用。 六、备查文件目录 1、第四届董事会2008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2007年度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夏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6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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