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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发信息(000070)关于召开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008-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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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08年5月9日(周五)上午9:30时。 2、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科丰路2号特发信息大厦(通讯大厦)本公司会议室。 3、召 集 人: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行使表决权。 5、出席会议人员 (1)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08年4月30日(周三)。凡2008年4月30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审议公司2007年度董事会报告; (2) 审议公司2007年度监事会报告; (3) 审议公司200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 审议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5) 审议公司2007年度报告; (6)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审计费用的议案; (7) 审议在东莞市成立两间全资子公司“东莞市特发信息光电通信有限公司”(暂定名称)和“东莞市特发信息光通技术有限公司”,由这两间公司负责在东莞购置用于建设本公司科技园区的土地议案; (8) 补选陈华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参见附件1、陈华女士简历 附件2、《关于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的独立董事意见》 (9) 审议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方案具体内容见附件3 上述提交股东大会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参见董事会决议公告,披露于2008年4月12日的《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 三、参加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手续: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及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他人参加会议的,受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帐户卡、授权委托书和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凭股东帐户卡、有效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08年5月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2008年5月9日上午9:00—9:30 3、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科丰路特发信息大厦五楼董事会秘书处 四、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大军 伍历文 联系电话:0755-26506648,26506649 邮政编码:518057 传真:0755-26506800 2、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或个人)出席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股东帐号: 持股数: 委托权限: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4月12日 附件一、 陈华简历 陈华,女,,汉族,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经济师,1964年10月出生于辽宁。1986年7月毕业于广东工业大学工业企业管理专业;陈华女士不持有特发信息股票;没有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工作经历: 1986.07—1993.01广东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深圳公司信贷投资部副部长; 1993.01--2000.01广信(香港)有限公司 董事副总经理; 2000.01--2003.02深圳长江兴业发展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中心主任; 2003.02--2007.05深圳市航运总公司 人力资源部部长 2007.05--- 在本公司控股股东单位深圳市特发集团有限公司任办公室主任、机关工会主席。 附件二、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的独立董事意见公司股东深圳市特发集团有限公司(占股49.14%)提名补选陈华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依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在审阅了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后,基于个人独立判断,我们作为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本次提名陈华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2、本次被提名的董事候选人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于任职资格和条件的有关规定,拥有履行董事职责所应具备的能力; 3、同意将陈华女士作为公司董事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签名):郭晋龙、陈东琪、李黑虎、郝珠江 二○○八四月九日 附件三、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方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于价值贡献并体现市场竞争力的薪酬激励体系,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基本原则 (一) 体现效益原则,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企业经营效益挂钩,充分体现价值贡献并发挥薪酬体系的激励作用。 (二) 简化薪酬结构,方便考核。 第三条 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在公司领薪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第四条 公司薪酬委员会原则上不能有内部董事(在公司领薪的董事)参加,且独立董事占多数,主任委员需由独立董事担任。 第五条 董事会审议董事、监事薪酬事项时,内部董事须回避。 第二章 薪酬结构 第六条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是指除依法应由公司负担的社会保险、企业年金外的年度税前收入总和,包含基本薪酬、年度绩效薪酬(年度奖金)和突出贡献奖励。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和突出贡献奖励在年终时根据各项经济指标和专项工作完成情况审定发放。 第七条 基本薪酬是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设定的固定报酬; 授权董事会审定和调整,具体内容见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固定薪酬标准》表。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参照行业市场标准,结合物价变动、公司经营业绩等因素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固定薪酬标准进行评估。薪酬委员会认为有必要时可以聘请相关专业中介机构代为或协助评估。薪酬委员会评估后认为应该进行调整的,应提出调整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固定薪酬标准的具体方案,报董事会审定。董事会决议通过后修改本方案的附件1《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固定薪酬标准》。 两次修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固定薪酬标准的间隔时间不少于1年。 第八条 年度绩效薪酬与公司经营业绩紧密挂钩,其核算依据是公司董事会年初确定或审议的年度经营业绩指标。在年终时,根据在规定的经营期限内,经营目标的完成情况,核定后发放,具体核算办法见第四章。 第九条 突出贡献奖励是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开展年度专项工作中,对公司经营管理做出重大贡献或产生重要影响的事项,根据工作成果及产生效益的贡献度,发放一定金额的专项奖励金。 突出贡献奖励须提交薪酬委员会审定后发放。 第四章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经营业绩考核及绩效薪酬的核算 第十条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KPI(关键绩效指标)考核,实行结果与过程评价相统一、考核结果与薪酬及任免相挂钩的考核制度。经营业绩考核的基础依据是企业年度审计报告,在年度审计报告出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依据第十一条、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规定的核算办法计算出奖金的数额并发放。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监督奖金的核算与发放。 第十一条 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基本指标包括下列内容: (一)销售收入,销售收入指经核定后的年度审计主营业务收入与其他业务收入之和。年度计划已包括的非经营性收入,不作为年度收入的调整因素;年度计划未包括的非经常性收入,经审计核定,可作为年度收入的调整因素,调增或调减销售收入。 (二)利润总额,指经核定后的年度审计利润总额。年度计划已包括的非经常性收益,不作为年度业绩的调整因素;年度计划未包括的非经常性收益和当期经核准的消化以前年度潜亏额,经审计核定,可作为年度业绩的调整因素,调增或调减利润总额。 (三)净利润,指核定后的年度审计净利润额。调整因素与利润总额相同。 (四)净资产保值增值率,指公司考核年末净资产(剔除因净利润增减和利润分配等因素后的净值)与年初净资产的比值。 (五)定性评价指标,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综合表现、经营管理水平、年初经营计划编报质量及完成情况、安全生产状况等方面的综合考核。 第十二条 考核办法与评分标准。 序 考核指标 基本分 附加分 单项最 号 基本 基本分计分细则 附加分计分细则 附加分 高分 分 最高分 1 销售收入 10 完成目标10分,比目 比目标每增加2%, 10 20 标每降低2%,减1分 加1分 2 利润总额 25 完成目标25分,比目 比目标每增加2%, 10 35 标每降低2%,减1分 加1分 3 净利润 35 完成目标25分,比目 比目标每增加3%, 10 45 标每降低2%,减1分 加1分 4 净资产保 - 完成目标10分 10 10 值增值率 5 定性评价 30 最高30分,最低6分 无附加分 - 30 指标 - 合计 100 —— 40 140 说明:单项指标考核得分=该指标基本分得分+附加分得分 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综合得分为上述指标得分之和。销售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指标的得分为基本得分和附加得分之和,净资产保值增值率指标无基本分,同比持平或增加时得附加分10分,定性评价指标的得分为基本得分,无附加得分。 第十三条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年度绩效薪酬依公司盈利水平,与考核结果挂钩。 年度绩效薪酬=A+12*(考核分数-100)/40*(1+类别系数)以上类别系数按净利润计算如下:一是净利润指标≤300万元,类别系数为0;二是300万元<净利润指标<3300万元,净利润每增长50万元,类别系数增加0.05;三是净利润指标≥3300万元,类别系数为3。 A为基本奖金,当公司净利润指标完成预算后,不论考核分数是多少,即可发该奖金。 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根据公司经营业绩和发展情况,辅以行业市场标准、物价变动等因素,向董事会建议修改基本奖金数值,董事会决议后修改。 两次修改基本奖金的时间间隔不少于1年。 第十四条 根据第八条年度绩效薪酬的核算,确定董事长的年度绩效薪酬额,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以该绩效薪酬额为基准,分别按以下系数核发: 总经理: 95% 监事会主席: 85%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75% 第十五条 公司在年度内按本办法预测完成情况并预提绩效薪酬,该项支出在成本费用中列支。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六条 企业依法应当承担的福利费、社会保险、企业年金和节假日加班费等按国家和地方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本规定自二〇〇八年一月一日起实施。 本规定由董事会薪酬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4月9日 附:现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固定薪酬标准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固定薪酬标准表 单位:元 职位 固定薪酬 年合计 董事长 18000 216000 总经理 17100 205200 监事会主席 15300 183600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13500 162000 现行基本奖金(A)为6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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