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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发信息(000070)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08-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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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更改、否决提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08年2月22日 2、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科丰路2号公司五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张俊林先生 6、会议通知、议案及相关文件资料已于2008年1月23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登记并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受托代表2人,代表4名股东,代表股份150,756,747股,占公司总股份的60.3%。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大会以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1、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50,756,747股,反对0股,弃权0股。赞成的股数占大会表决权总数的100%,议案通过。 2、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50,756,747股,反对0股,弃权0股。赞成的股数占大会表决权总数的100%,议案通过。 3、关于增加申领营业执照副本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50,756,747股,反对0股,弃权0股。赞成的股数占大会表决权总数的100%,议案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大会业经广东瑞英律师事务所刘学钧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2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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