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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中绒(000982)关于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行特别处理的公告 2008-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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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行特别处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因2005年、2006年连续两个会计年度亏损,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自2007年4月13日起本公司股票被实施了退市风险警示的特别处理。 本公司2007年度实现了重大资产重组。宁夏灵武市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宁夏中银绒业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协议受让了宁夏圣雪绒国际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本公司8000万股股份,并将公司拥有的全部优质羊绒类资产注入本公司,置换出公司原有盈利能力差的资产。此次重大资产重组也彻底解决了原大股东长期占款的问题,从根本上改善了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公司的盈利能力大幅提高。2008年3月15日公司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北京五联方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报告显示:2007年度公司主营业务运营正常,公司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89,058,776.13元,净利润98,952,300.49 元,每股收益 0.60 元,扣除非经营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1,719,443.39 元,每股收益0.07元,每股净资产1.80元。公司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2.1规定的对股票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也不存在第13.3.1规定的对股票交易实行其他特别处理的情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十三章第13.2.6条及13.3.6条之规定,经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已于2008年3月14日正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股票交易特别处理。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批准,公司股票于2008年6月17日停牌一天,2008年6月18日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特别处理,恢复正常交易,公司股票简称由“*ST中绒”变更为“中银绒业”,股票报价的日涨跌幅限制由5%恢复为10%,股票代码不变。 特此公告。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八年六月十七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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